平房区、哈经开区关于进行第三批区级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房区人社局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企事业人才住房待遇问题,是人才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也是切实为企业解决“引人难”的关键问题,为解决好人才住房保障待遇问题,现开展第三批区级人才公寓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哈经开区、平房区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
二、申报材料
符合入住条件的申请人由本人及用人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同时提供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婚育状况证明、户籍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职称证明、职业资格证明、专利证明、聘用证书(劳动合同)、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原件、复印件),以及在哈尔滨市无自有住房的承诺书和其他认定入住资格需要的材料。
三、申请时限
请各单位于2023年5月31日前将相关材料报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新疆西里2号2-1三楼)
联系电话:0451-86509377
电子邮箱:1242031011@qq.com联系人:苏滢
四、申报要求
(一)公寓需求单位申报时,要严格把好资格审查、绩效承诺、在哈无住房等关键环节,确保申报工作顺利进行。
(二)人才公寓管理按《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稿)》(哈平人社发[2022]1号)执行。
附件:
1.《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稿)》
2.《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个人公寓)》
3.《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集体公寓)》
附件1.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管理办法(修订稿).docx
附件3:哈经开区、平房区人才公寓申请表(集体公寓).docx
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