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2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的通知

来源:区农业农村局时间:2024-09-19

平房区各渔业加工企业及其他水产养殖场(户):

按照《关于印发2024年哈尔滨市市本级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4]-543)要求,为支持我区渔业高质量发展,促进水产品稳产供给能力稳步提升,现开展申请平房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工作。具体如下:

一、项目申报方向

(一)支持冷水渔业高质量发展。重点支持开展池塘标准化改造和尾水治理建设、冷水鱼基地建设、水产苗种基地建设、稻渔综合种养、智慧渔场、设施渔业建设、实施水产绿色健康养殖技术推广“五大行动”等方面,

(二)支持水产品加工项目建设。支持水产品加工及精深加工、水产品营销、水产品冷链流通、仓储冷链和营销企业,配备清洗、分级、分割、包装、保鲜冷冻、废水处理、深加工等设备,完善企业园区基础设施等项目建设,打造育产加销一体化链条。

(三)支持贷款贴息项目。对渔业加工企业及其他水产养殖场(户)给予贷款贴息支持,对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存续或新增银行贷款给予贴息补助。对贴息期内到期的贷款,按照实际付息时间计算;对贴息期内新发生的贷款,按照发生贷款日至贴息截止时间计算。

二、支持条件及补助标准

平房区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共89146.26元。

(一)支持条件。各渔业加工企业及其他水产养殖场(户)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基本要求。企业或养殖场(户)生产资质完备(包括但不限于:土地使用权证、环评手续、项目地理位置图、水域滩涂养殖证、承包合同、工商营业执照等资质)。

2.水产品加工项目要求。项目完工后,水产品总产量增速≥3.5%,产量提升≥500吨。

3.冷水渔业高质量发展项目要求。项目完成后,池塘养殖产量增产幅度>5%,单产水平要高于周边区域平均水平≥5%,用药藏量较上年减少≥2%,尾水达标排放或循环利用率提高≥50%

4.贷款贴息要求。贷款时间为2023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期间,贷款相关材料齐全,贷款资金实际用途为渔业养殖或水产品加工。

(二)补助标准。按照实际项目金额不高于40%的比例给予补助,单个项目实施主体补助上限不超过89146.26元。项目资金本着“从优、就高、不重复”的原则,避免与其他补贴资金交叉重叠,

三、申报材料

申请材料为可编辑电子版和PDF扫描件,每个项目独立文件夹,文件夹以项目名称命名,文件夹内材料按以下顺序标号:

1.xx企业或养殖场(户)关于申报2024年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项目的请示;

2.xx项目申报书;

3.xx项目实施方案;

4.xx项目实施主体资质佐证材料;

5.xx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关于申报项目真实性、可行性和确保按期完工的承诺函;

6.项目建设绩效目标表。

四、申报方式时间及地点

申报方式:可通过镇街申报、电子邮箱投递、现场申请等多种方式。

申报时间:9月19日至9月25日

申报地点:哈尔滨市平房区农业农村局(新疆西路2-1号四层)

电子邮箱:pfqnyncju@163.com

联 系 人:郭佳俊

联系方式:86593977

附件:2024年哈尔滨市平房区成品油价格调整对渔业补助资金项目申报书(模板

哈尔滨市平房区农业农村局

2024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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