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哈平政办发〔2023〕2号--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确保全区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

来源:平房区人民政府时间:2023-02-10

平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关于确保全区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8日

关于确保全区经济一季度“开门红”的通知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和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省、市“两会”和省、市经济一季度“开门红”调度会议工作部署,当好全市经济发展“火车头”,奋力实现首季地区生产总值同比增长7%以上、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同比增长3.5%以上、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8.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增长10%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同比增长6%以上、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5%以上、实际利用内资同比增长30%以上、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比增长10%以上、建筑业产值同比实现正增长、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5%以上、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增长15%以上等目标任务(详见附件),实现首季“开门红”,打牢全年经济实现质的稳步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基础。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是切实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部门要把确保实现首季“开门红”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成效的重要载体,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部署、靠前督导,层层传导压力。要坚持工程化管理、项目化推进、清单化落实,认真研究制定本部门首季“开门红”行动方案,确保落地有节点、进度有形象、质量可核查,为全区经济运行开好局起好步提供有力支撑。

二是充分发挥专班作用。15个稳经济稳增长工作专班要对标全省平均水平,锚定预期增长目标,将地区生产总值、规上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等主要经济指标细化量化分解落实,及时收集汇总各行业经济发展遇到的突出问题,提出稳定经济发展的措施建议;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运行调度,针对波动较大经济指标和企业生产经营的共性问题,及时下发工作提醒函,统筹解决经济运行中跨部门、跨行业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任务环环相扣,有力有序高效推进。

三是严格落实考核问效。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完善考核体系,制定《哈经开区、平房区经济发展绩效专项考核办法(试行)》,强化对各有关部门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的考核通报,公开晾晒成绩单,激励全区上下争先晋位,推动主要经济指标加速上行。各责任单位于每周五下班前报送一季度“开门红”工作进展情况(附件3)。

附件:1.2023年平房区GDP分解指标一季度目标增速表

           2.2023年平房区主要经济指标一季度目标增速表

           3.关于确保一季度“开门红”实施方案责任分工表

附件:1-3.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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