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哈平政发〔2023〕6号--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平房区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
平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驻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平房区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日
平房区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方案
为严厉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保护好全区黑土地资源,坚决扛起耕地保护政府责任,按照省、市部署,平房区政府决定集中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排查治理工作,现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时刻牢记黑土地保护是“国之大者”的政治责任,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深刻汲取五常市盗采黑土案件教训,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联防联控的黑土资源保护机制,严厉打击盗采、滥采等各类破坏行为,切实保障国家粮食生产安全。
二、工作目标
对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进行广泛动员、全面部署,凝聚全区合力,以“零容忍”态度,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继续全面深入排查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等违法线索,对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湿地和在各类自然保护区内采挖、加工、运输、倒卖泥炭黑土等违法行为实施全流程监管,实现源头治理、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目标。
三、组织机构及责任分工
(一)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排查治理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行为工作专班,组长由于振区长担任,副组长由车航副区长担任,成员由平房镇政府、平新街道办事处、平盛街道办事处、区委宣传部、市资源规划局平房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住建局、市公安平房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征收中心、哈南农业开发公司主要负责同志组成。专班办公室设在市资源规划局平房分局,负责推进排查治理日常工作。
(二)责任分工
区委宣传部:负责做好政策宣传和以案释法宣传教育工作,针对可能出现的社会负面舆情要有工作预案,第一时间进行处置,并正面引导社会舆论,对在排查工作中发现的事迹及时宣传,增加社会影响面。
市资源规划局平房分局:负责指导两街一镇和各行政村开展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土问题排查,牵头组织协调工作专班成员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认定和处理;负责协调市级工作专班;负责对违法盗采黑土线索进行转办;负责黑土地保护政策指导工作;设置线索举报电话0451-86590219。
区农业农村局:指导两街一镇和各行政村落实田长制职责,对采挖后的耕地种植条件进行认定,对破坏黑土耕地恢复进行技术指导。指导两街一镇落实林长制职责,排查林地、草原、湿地及各类自然保护地范围内的非法采挖泥炭黑土行为,并依法制止、查处。
市公安平房分局:负责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犯罪行为,对相关部门提供的案件线索依法从快查处;配合区住建局查处违法运输泥炭黑土的车辆,对相关部门在执法过程中遭受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行为依法处置。
区住建局:指导两街一镇和各行政村落实河长制职责,排查擅自在河道、水库范围内非法进行各种采挖行为,并依法制止、查处。负责查处违法运输泥炭黑土的车辆,对无法提供黑土合法来源运输车辆的违法线索移交区公安分局依法查处。
区市场监管局:负责监管本区网络交易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黑土经营行为,对来历不明的黑土和泥炭及时将线索转交区公安分局进行依法查处。
两街一镇:按照田长制、林长制、河长制工作职责组织所辖村屯严格落实排查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直接部署、靠前指挥,明确责任、细化分工、配强人员,强化工作落实。各街镇村要制定排查工作计划,排查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路线、落实到具体位置,真正做到全方位、无死角。各村(屯)要认真履行黑土资源保护管理第一责任,发挥好基层田长和网格长作用,加强黑土源头监管,提升发现、预警、制止、报告能力,切实把违法行为发现在初始、消灭在萌芽。发现问题第一时间向工作专班办公室报告,由专班成员单位依职进行处理。两街一镇和十一个行政村在办公地点和重点部位领域均悬挂标有举报电话(0451-86590219)的“严厉打击盗采贩卖黑土行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宣传标语或条幅,要利用广播、微信群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发动,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区征收中心:负责已完成征收且未转交给相关管护单位的耕地的排查工作,通过建立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形式,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防出现盗采黑土事件发生。
哈南农业开发公司:负责对已征未供且正在实施耕种的土地进行排查和管护,尤其加强未耕种期间的土地管护工作,通过建立日常巡查、视频监控等形式,加强耕地保护工作,严防出现盗采黑土事件发生。对依法剥离出来的耕作层黑土在运输存储利用时要按规定取得备案证。
四、工作安排
3-9月,为集中开展排查治理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行为阶段。年底前,健全打击盗采和贩卖泥炭黑土日常监管等长效机制,实施常态化管控。
第一阶段:全面排查(3月中旬-5月31日)。由两街一镇组织所辖村屯,对本辖区进行拉网式摸排,全面排查辖区内违法违规采挖泥炭黑土情况(村民自用育苗的除外),重点摸清区域内是否存在黑土源头;是否存在泥炭黑土加工、运输具体行为;我区是否有通过网络平台和市场销售泥炭黑土情况,将存在问题建立清单台账,及时将获取线索向工作专班报告。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6月1日-7月31日)。两街一镇对排查出的盗采泥炭黑土等破坏资源的行为予以坚决制止,能迅速整改的要迅速进行整改;对鉴定为破坏耕地、草地、林地、湿地和河道、水库周边土地的违法行为,由相关执法部门依法作出行政处罚,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交公安、司法部门处理。
第三阶段:督导检查(8月1日-9月30日)。区工作专班对两街一镇及各村(屯)排查治理工作完成情况进行跟踪指导、全程督导,对排查不到位、处置不得力、清除不彻底的相关责任人,依照《哈尔滨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报送区纪委监委予以严肃问责。
第四阶段:常态监管(10月1日-12月31日)。两街一镇和区工作专班要将预防和打击盗采和非法贩卖泥炭黑士行为纳入日常巡查工作,建立巡查台账,实施常态化监管。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健全盗采和非法贩卖黑土行为预防、发现、鉴定、处置、侦办、移交等全链条管理机制,坚决堵住线下运输、贩卖、交易渠道,坚决杜绝我区发生盗采贩卖泥炭黑土行为。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两街一镇、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四个体系”要求,落实黑土耕地保护主体责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进一步强化政治责任、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共同责任机制。专班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部门职责,组织开展好排查治理工作。两街一镇、区工作专班各成员单位每周要向区专班办公室反馈工作推进情况。
(二)坚持标本兼治,强化综合治理。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公安、住建、市场监管、两街一镇等专班成员部门要加强协调联动,按照各自职责抓好本领域排查治理工作,形成统分结合、纵横协调的排查治理工作格局。加强黑土源头监管,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
(三)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保护意识。要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微信群、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等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有关黑土地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采取通俗易懂、务实管用的方式,在田间地头、村头道口设置宣传条幅标语,营造关心黑土地、保护黑土地的良好氛围。两街一镇及各村屯要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信息渠道,接受群众监督举报。
(四)健全完善机制,确保排查治理落到实处。实行定期通报机制,确保排查整改各环节高质量、全覆盖推进。工作专班工作开展期间,不定期组织开展联合调研工作,督促街镇村切实、有序、按时完成此项工作。区纪委监委要强化考核问责,对排查治理全过程加强监督检查,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责任人、责任单位进行问责,严肃查处排查治理背后的腐败和工作作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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