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行有效】哈平政办发〔2024〕12号--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平房区“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的通知
平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驻区各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哈尔滨市平房区“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16日
哈尔滨市平房区“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
(2021-2025)
前 言
黑土是地球上珍贵的土壤资源,是指拥有黑色或暗黑色腐殖质表土层的土壤,是一种性状好、肥力高、适宜农耕的优质土地。东北地区是世界主要黑土带之一,东北典型黑土区土壤类型主要有黑土、黑钙土、草甸土、白浆土、暗棕壤、水稻土等类型。
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是守住我国“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战略底线的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粮食安全和修复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哈尔滨市平房区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黑龙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保障粮食供给、端牢中国饭碗。
哈尔滨市平房区依据《东北黑土地保护规划纲要(2017—2030年)》(农建发〔2017〕3号)、《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农建发〔2021〕3号)、《关于进一步做好东北黑土地保护工作的通知》(农办计财〔2021〕11号)、《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行动计划(2020—2025年)》(农机发〔2020〕2号)、《黑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政办规〔2021〕40号)、《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黑政办规〔2021〕48号)、《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哈尔滨市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哈尔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哈尔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哈尔滨市“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等,编制《哈尔滨市平房区“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编制过程中,在总结哈尔滨市平房区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情况和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参考有关部门普查工作成果,提出“十四五”时期哈尔滨市平房区黑土地保护利用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规划目标、重点工程和建设任务,对实施规划做出初步安排,提出确保规划顺利实施的保障措施,指导全区黑土地保护工作。
《规划》基年为2020年,规划期限为2021年—2025年,在今后的规划执行中,可据此《规划》编制2021—2025年分年实施方案,并结合“十四五”相关规划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实施,确保《规划》的可实施性。
第一章 规划背景
一、规划区概述
(一)地理位置。哈尔滨市平房区位于中国东北黑土区,哈尔滨市南部,坐落在拉滨铁·1111路线上。地理坐标为东经126°33′45″至126°48′45″,北纬45°30′00″至45°40′00″。东与阿城区接壤,南与双城区交界,西与南岗区红旗乡毗邻,北连香坊区朝阳乡、黎明乡。
(二)土地资源。2020年,全区土地面积13.86万亩。农用地6.67万亩,建设用地7.02万亩,未利用地0.17万亩。农用地中耕地5.02万亩,园地0.1万亩,林地1.35万亩,其他农用地0.21万亩。
(三)气候条件。平房区气候属中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本区气候冬长夏短,四季分明。多年平均气温在2-3℃,最低气温在1月,平均气温为-19.2℃;最高气温在7月,平均气温22.96℃。全年平均气温稳定通过≥10℃的积温为2700℃。年平均降水量有520毫米左右,多集中在7-8月。年平均日照在2645小时,日照率为60%。无霜期在135-140天。
(四)水文条件。平房区水资源贫乏。受地形、地质构造影响,境内无江河湖泊。地表水资源,主要靠大气降水,在低洼地带积成数条沟河,汇集成马家沟河、何家沟两条季节性河流和季节性水塘、泡子。本区为哈尔滨地区地下水位最低的地区,一般在50—60米左右,最深可达90米以上,局部地区无含水层,地下水资源贫乏。
(五)地质条件。平房区位于新华夏系松嫩沉降带东南隆起区。为松辽拗陷断层带边缘。中生代为拗陷的古河底,进入新生代,地壳开始上升运动。第四世纪初,又缓慢沉降,升降运动震荡,发育成近千米厚的白垩系岩泥层。在沉降带白垩系岩泥层上,形成第四纪堆积物地质。平房区域的地质构造特点,为第四纪沉积物和冲击物两种类型。
(六)地形地貌。平房区地处松嫩平原南部,长白山系张广才岭支脉丘陵地末梢,与松花江南岸漫地之间,属松花江第三阶地。受地壳升降运动影响,形成“无山、少水、无矿产、七沟八梁多面坡”的地貌特点。地势南高北低,缓降坡向西北。
(七)土壤类型。依照全国第二次土壤普查结果,平房区土壤类型主要以黑土和黑钙土为主,主要分布在江河干支流高阶地及山地江河沿岸低阶地与河漫滩。肥沃的土壤成为平房区在粮食生产和绿色、有机农产品种植培育工作中的有利条件。
(八)种植情况。平房区粮食作物种植面积为3.3万亩占耕地总面积的65.74%, 1.48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用于种植粮食作物。受自然环境影响绝大部分农田为旱田,主要用于种植玉米和大豆,少部分用于种植蔬菜等经济作物。收益于各型农机保有量大、种类齐全、利用率高的优势,玉米产量常年稳定在540公斤/亩的水平上、大豆产量常年稳定在140至160公斤/亩的水平。
(九)社会经济。2020年哈尔滨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全区共有家庭户93846户,集体户27215户;全区人口238945人,其中城镇人口169651人,占70.61%;农村人口69294人,占29.39%。2020年平房区GDP达到1006.6亿元,比上年增长3.7%。其中,第一产业增长4.7%;第二产业增长8.0%;第三产业下降6.3%。
二、黑土地保护成效
“十三五”期间,哈尔滨市平房区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保护国家粮食安全,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按照“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的总体要求,采取工程、农艺、生物等综合措施,坚持用地与养地相结合,不断推动黑土耕地质量提升,取得较好成效。
(一)黑土地数量保持稳定。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强化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和土地用途管制,坚决遏制黑土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划定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1.48万亩、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2.79万亩。2022年平房区实际播种面积为3.3万亩。其中,水稻0.02万亩、玉米2.9万亩、大豆0.06万亩。完成全区黑土耕地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黑土地质量稳中有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的指导意见》,以“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加大基本农田保护力度。全区土壤有机质平均含量33克/千克左右,旱地土壤耕层达到17-22厘米以上,耕地质量等级提高到4.7等。
(三)黑土地生态功能加强。坚持耕地保护与生态建设有机结合,促进生态环境修复,全区无侵蚀沟产生,有效遏制黑土地水土流失和耕地质量下降势头。“十三五”期间全区无水土流失情况发生。
(四)黑土地保护科技支撑增强。坚持农机农艺融合,提升黑土耕地地力。旱地形成翻埋、碎混、覆盖等秸秆还田方式,配合轮作休耕和三年一次深松;水田以“一翻两旋”为重点,形成翻埋、旋耕和原茬搅浆等秸秆还田方式。“十三五”末全区农业机械总动力1.72万千瓦,装备50-100马力中型拖拉机128台,100马力以上大型拖拉机11台,整地机械化水平达到98%。秸秆还田利用率达到95%。
(五)黑土地保护模式落地推广。依托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东北农业大学、中科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等单位,总结五常、宾县、巴彦国家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项目和巴彦、方正东北黑土地保护建设项目经验,集成推广黑土地保护“龙江模式”“三江模式”。建立黑土耕地保护科研、教学、推广和监测体系,“十三五”末全区设置耕地质量调查监测点5个,实现全区耕地质量调查全覆盖。
(六)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构建。根据《哈尔滨市黑土耕地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哈尔滨市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8—2030)》等系列文件,推动黑土地保护重点任务落实。成立县级黑土耕地保护推进落实工作专项小组,加强对黑土地保护的监督考核,实现黑土地保护法治化、制度化和长效化。
(七)黑土地面源污染防控见效。持续开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行动。“十三五”末全区测土配方施肥累计覆盖率达到90%。全区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实施减量增效行动,化肥较2015年减少10%、农药较2015年减少32.2%。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85%。废弃农膜回收利用率达到80%。
(八)黑土地粮食综合产能提高。积极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机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种粮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提高土地集约化生产水平。“十三五”末全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到近百个,土地规模经营面积达近万亩,全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0.3亿斤水平。2020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0.32亿斤,实现十七年连续丰收。
三、黑土地保护机遇及挑战
“十四五”哈尔滨市平房区积极贯彻落实黑土地保护工作,全区上下通力协作,紧抓发展机遇,积极应对挑战,乘势而上狠抓落实,确保黑土地保护效果,打赢国家粮食安全、生态环境、绿色发展的保卫战。
(一)发展机遇。实施东北黑土地保护工程是改善黑土耕地质量的根本策略,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战略的必然选择,哈尔滨市平房区推进黑土地保护工作主要有以下机遇:
一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黑土地保护工作。“十三五”以来,明确提出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大黑土地保护力度,挖掘后备资源,适度有序开发增加耕地面积,开展和扩大黑土地保护试点,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
二是政策到位支持有力。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在黑土地保护利用试点、东北黑土地保护性耕作、有机肥应用推广、秸秆还田、农机具补贴、高标准农田、农田防护林建设、耕地质量监测等多方面给予支持,为黑土地保护创造有利条件。
三是可持续发展迫切需要。长久以来过度利用耕地,导致耕地质量严重下降。随着农业转型升级,已由传统农业步入现代农业发展阶段,由追求数量向数量与质量并重发展,为了提高耕地质量和生态环境质量,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里,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是农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是工作基础初见成效。平房区深入实施黑土地保护工程,黑土地保护长效机制基本确立,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大中型灌区改造、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坡耕地治理等方面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通过多年的探索、完善和总结,黑土地保护技术模式相对成熟,为后续实施黑土地保护打下了坚实的工作基础,并提供了可借鉴的宝贵经验。
(二)面临挑战。“十四五”时期是全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农业产业转型升级,推进振兴发展的关键阶段。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进一步践行维护国家粮食安全政治使命,加快推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对黑土地保护工作提出更高要求。同时,全区黑土地保护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也存在短板和弱项。
一是黑土地质量依然不高。由于长期高强度利用和土壤侵蚀,使土壤的容重增大、孔隙减少,通透性变差,保水保肥能力降低,影响了黑土地产出能力。加之水蚀风蚀和农机具碾压,导致耕作层变浅,土壤板结硬化。
二是科技支撑服务能力不足。黑土地保护基础性、前沿性科研成果少,对栽培、农机等配套技术集成组装不够,缺乏针对不同类型、不同区域、可复制、可推广的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集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力量弱化,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较慢,难以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等技术服务。
三是黑土地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黑土地保护服务机制创新不足,多方投入、社会参与积极性不高。对黑土地宝贵资源永续利用认识不到位,缺少对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期性、艰巨性和可持续性的整体研究。
第二章 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保护好黑土地这一‘耕地中的大熊猫’”“要把黑土地保护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把黑土地用好养好”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市委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黑土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以巩固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农业生态安全为目标,以保障粮食产能、提升耕地地力,促进黑土耕地资源持续利用为核心,以治理黑土地“变薄、变瘦、变硬”问题为导向,以保育培肥、提质增肥、固土保肥、改良培肥为主攻方向,以黑土地数量管控、质量提升、田间配套、水土保持、面源防控和信息监测工程建设为重点,以优化耕作制度为基础,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分区保护、提质增效、政府主导、多方参与、示范引领、科技支撑原则,依托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严格督查考核,做到治理一片成功一片,持续优化黑土地护“龙江模式”“三江模式”,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形成规模效应,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促进乡村全面振兴、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基础支撑。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保护优先、用养结合。针对黑土地长期高强度利用现状,坚持保护优先,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环境质量底线、不突破资源利用上限。统筹黑土地与农民增收之间关系,调整优化农业结构和生产布局,推进种养循环、秸秆粪污资源化利用、合理轮作,促进黑土地在利用中保护、在保护中利用。
(二)坚持综合治理,分区施策。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保护区为重点,立足不同类型区耕地实际,开展东北黑土地保护利用、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和保护性耕作项目,统筹把握土、肥、水、种及栽培等重要生产要素,以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突出综合治理,科学分区分类,实施差异化治理。
(三)坚持属地管理、多方参与。坚持黑土地保护的公益性、基础性、长期性,按照行政管辖和土地权属,明确黑土地保护利用主体,建立分级管理、分级负责的黑土地保护属地管理制度,设置区、乡(镇)、村加网格、加户的“3+2”五级田长。发挥政府投入引领作用,以市场化方式带动社会资本投入,引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户、企业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
(四)坚持示范引领、科技支撑。以建设黑土地保护工程标准化示范区为引领,在全区范围内集中连片开展黑土地综合治理试点,逐步扩大黑土地保护面积。强化科技支撑,加强与科研院所、农技推广部门的合作,组建专业的黑土地保护专家团队,定期开展技术培训,推广可行的治理技术措施。
(五)坚持制度建设,完善机制。压实黑土耕地保护利用责任,建立健全黑土地保护利用考核制度,加强部门协同,职责分明,合力推进、齐抓共管机制建设,做好督促检查工作,强化评估考核与结果运用,完善黑土地保护利用奖优罚劣的工作机制。
三、规划范围
规划范围为哈尔滨市平房区。
四、规划目标
全区“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共设耕地数量、耕地质量、耕地生态、耕地示范和粮食产能五类16个指标,其中预期性指标14个,约束性指标2个。
(一)耕地数量指标:到2025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48万亩。
(二)耕地质量指标:到2025年,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克/千克以上。平原旱地类型区耕作层平均达到23厘米以上。
(三)耕地生态指标:平房区无水土流失情况和侵蚀沟,因此无需完成该指标。
(四)耕地示范指标:到2025年,将1.4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全部纳入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示范区5年累计实施保护性耕作与秸秆还田面积15.6万亩次以上,累计实施有机肥还田面积5万亩次以上。
(五)粮食产能指标:到2025年,全市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达到0.32亿斤以上。
第三章 重点工程及建设任务
结合《黑龙江省“十四五”黑土地保护规划》、《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5年)》、《黑龙江省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田长制”工作方案(试行)》以及《哈尔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相关内容,重点实施黑土地数量管控、质量提升、田间配套、水土保持、面源防控和信息监测“六大工程”,保数量、提质量、利生态,因地制宜,多措并举保护治理黑土地。
一、数量管控工程
采取严格黑土地保护执法、严控耕地保护红线和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三严格”措施,依法加强黑土地数量管控,规范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
(一)严格黑土地保护执法。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应当按规定进行耕作层土壤剥离和利用,规范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工作。全面加大黑土地保护违法违规问题执法力度,及时发现、严肃查处土地违法特别是乱占耕地、破坏耕地、盗挖黑土等行为。
(二)严控耕地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划定耕地保护红线和永久基本农田控制线,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易地补充耕地、土地复垦等政策,确保完成规划期内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任务。
(三)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优质黑土地优先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的用途管制,严控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尽量少占优质黑土地。强化对占用黑土地的管控约束,使得城镇发展等非农建设尽量避让优质黑土地。
二、质量提升工程
优化耕作制度和轮作制度体系,推进种养结合,分区分类推行三实施配套一农机工程。三实施是深松轮作、秸秆还田与保护性耕作、有机肥还田,一农机是推广适于黑土地保护的农业机械与装备,强化各项农机技术标准。加大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与安全高效还田力度,提升黑土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和基础地力。
(一)实施深松。推行深松(翻)整地,打破犁底层,增加土壤通透性和耕层厚度,建立“土壤水库”,提高土壤抗旱防涝、蓄水保墒能力,实现春旱秋防。
(二)实施秸秆还田与保护性耕作。以秸秆还田为核心,旱地推广“龙江模式”,采取免耕少耕秸秆覆盖还田、秸秆碎混和翻埋(压)还田;水田推广“三江模式”,采取秸秆粉碎翻埋还田、原茬旋耕和原茬搅浆整地。持续提升土壤有机质,培肥地力。
(三)实施有机肥还田。坚持种养结合,将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或按比例与秸秆混合高温发酵生产的有机肥还田。因地制宜结合秸秆粉碎,采用专用机械施用有机肥,实施深翻整地作业。
(四)农机化建设。推广适于生态、高产农艺技术的农业机械;推广应用先进农机装备;围绕秸秆还田、深耕整地、免耕播种、病虫草害防控施药作业等重点环节,强化各项农机技术标准。
到2025年,全区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保护性耕作和秸秆还田面积累计达到15万亩次以上,累计施用有机肥达到5万亩次以上。示范区黑土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增加1克/千克以上;旱地平地耕作层平均达到23厘米以上。农机总动力达到1.72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稳定在98%以上。
(五)示范区任务分解,到2025年,全区建设黑土地保护示范区面积1000亩;“十四五”、期间实施保护性耕作及秸秆还田面积累计达到15万亩次,全部在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范围内实施。
三、田间配套工程
依托高标准农田建设,实施黑土地农田灌排体系、田块整治和田间道路“三建设”同步,开展田间配套工程建设。在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优先实施黑土地高标准农田建设,巩固和提高“两区”综合生产能力。
(一)推进农田灌排体系建设。按照灌溉与排水并重,渍、涝综合治理的要求,对灌区渠首、骨干输水渠道、排水沟、渠系建筑物等进行配套完善和更新改造。加强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的有效衔接配套,配套输配电设施。到2025年,地表水源工程耕作区灌溉保证率达90%以上。
(二)推进田块整治建设。推进旱地格田化、水田条田化建设,合理划分和适度归并田块。旱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50亩左右;水田网格面积一般控制在10亩左右。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可适当扩大网格面积。
(三)推进田间道路建设。按照农机作业和农资、粮食运输需要,优化机耕路、生产路布局,推进路网密度、路面宽度、硬化程度、附属设施等规范化建设。耕作田块农机通达率平原地区达到100%。
四、水土保持工程
加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坚持水土保持与耕作、生物措施相结合,实行坡耕地治理,对低山丘陵区的坡耕地,采取等高耕作、少免耕秸秆覆盖、地埂植物带、可耕作地埂、深松等水土保持综合措施,科学配置农田道路、防护林和沟道构建导排水体系,完善蓄水、导水、排水等水土保持配套设施。禁止在15度以上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防止黑土地水土流失。
五、面源防控工程
深入开展减少化肥投入、减少农药用量和节约利用水资源“两减一节”行动,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降低肥药施用强度,提高农业用水效率,推动绿色生产方式加快形成。
(一)减少化肥投入。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改进施肥方式方法,推广高效新型肥料和配套施肥技术,提高化肥利用率,实现减量增效。推进畜禽粪污肥料化生产,实现有机肥替代化肥。到2025年,全区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实现全覆盖,以肥料化为主要方向的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二)减少农药用量。强化病虫疫情监测网点建设,提升末端监测能力。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相结合,推广科学规范用药技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农用残膜回收处理,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到2025年,全省黑土地保护利用示范区减量规范施药技术实现全覆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90%,废旧农膜回收率达到88%。
(三)节约利用水资源。旱地因地制宜发展喷灌、浅埋滴灌等节水灌溉技术。
六、资源保护工程
摸排县域内违法占用耕地、林地、草原、湿地和各类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的采挖、加工、运输、倒卖黑土等违法行为,综合运用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采取“零容忍”态度严肃查处乱采滥挖、浪费资源、破坏环境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从严管理、从重处罚、依法整治,坚决做到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问责一起,保持高压态势,坚决防止盗采倒卖黑土资源违法行为扩散蔓延,牢牢守住生态保护和耕地保护红线。
(一)抓源头防范,集中排查各类盗采现场。落实落靠“田长制”“河长制”监管责任体系,切实发挥网格化管理职责作用,建立健全源头防范机制。严格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要求,严禁擅自在耕地上挖砂、采石、采矿、取土;严禁在永久基本农田内建窑、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永久基本农田的活动;严禁擅自在河道范围内非法进行各种采挖行为。
(二)抓重点整治,集中清理整顿各类取土取料场。对全县各类取土取料场进行集中清理,重点检查审批手续是否完备,是否存在超范围越界开采行为,是否存在超时限开采行为,是否存在恢复治理措施不落实等问题。重点打击、坚决取缔以设施农业用地、临时用地之名非法取土、挖砂、采石、采矿等行为。
(三)抓流通管控,强化加工运输环节监管。对各类涉及使用黑土等资源作为原料的化肥厂、工厂化育秧育苗场等加工场所进行排查,对使用盗采或来源不明的黑土资源依法处理。加强公路运输环节管控,坚决打击违法违规运输黑土等相关产品行为。
(四)抓市场监管,清理整顿网络销售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加强对电商平台和商品交易市场监管,严禁违法经营黑土资源产品,依法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互联网广告监管,依法查处违法发布销售黑土互联网广告行为。
(五)抓资源利用,对于符合法律法规的非农建设项目应全部采取表土剥离技术。耕作层是耕地的精华是重要的农业生产资源,一定时间内不可再生。为保护利用好耕作层这一重要资源,建设项目在开工建设前必须进行表土剥离。
七、信息监测工程
实施黑土地监测网点、保护监测体系和保护效果评价制度“三个建立”,合理布设耕地质量监测调查点,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动态掌握黑土耕地土壤肥力和环境变化,探索建立黑土地保护效果评价机制。为落实黑土地保护利用措施提供准确依据。
(一)建立黑土地监测网点。依托科研院所等现有的长期定位监测点,建立健全黑土地质量长期定位监测点,分类型建立黑土地保护利用长期监测研究站。
(二)建立黑土地保护监测平台。以科研院所为依托,汇集和共享黑土耕地质量监测数据。探索利用地理信息系统、物联网技术、空间定位技术和遥感监测技术等现代化手段,依托省黑土地保护监测大数据平台,努力提高黑土耕地质量监测能力。
(三)建立黑土地保护效果评价机制。黑土地保护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相结合,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效果评价。坚持科学、公正、准确原则,积极探索第三方评价机制,开展黑土地保护执行期和任务完成时的数量、质量和生态评价,监测黑土地保护实施效果。
第四章 空间布局及保护措施
根据全区地形特征、土壤类型、种植结构、存在问题及农业生产实际等因素,我区黑土耕地属于平原地形以旱地为主,主要种植玉米、大豆等作物。以培育增肥、保育培肥、固土保肥等为主攻方向,因地制宜落实“龙江模式”“三江模式”等关键技术模式,分区保护、分类施策、综合治理、重点保护,探索确立一批整村、整片推进的黑土地保护示范样板。
一、分布区域
主要分布于松花江干流及其支流阶地,土壤类型以黑土和黑钙土为主。该类型区地势平坦,土壤有机质普遍下降,耕作层变浅,犁底层变厚,土体构型不良及玉米连作土壤养分偏耗大。
二、保护措施
1.以有机质全耕层补给、增加耕层厚度、建立肥沃耕作层为重点,推广以秸秆翻埋(压)还田为核心技术,实施秸秆碎混还田、少免耕秸秆覆盖还田等保护性耕作技术。
2.种养结合区推广有机肥抛撒还田,因地制宜实施有机肥与秸秆粉碎深翻还田同步作业。
3.鼓励农户增加粮食作物种面积杜绝耕地撂荒情况的发生。
4.开展田块整治,完善包括农田防护林在内的农田基础设施建设。
5.完善灌区配套工程,改造低洼内涝区排水系统,控制种植规模,保护利用地下水资源。
6.因地制宜开展条田化改造整治,完善农田基础设施。
第五章 建立健全科技创新体系
一、构建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平台
依托黑龙江省农业科学院(黑龙江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哈尔滨市农业科学院、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东北农业大学、东北林业大学等科研院所与高校,整合土壤学、耕作学、农艺农机、植物保护、植物营养等学科团队,深度开展黑土地培肥改良机理、耕作方式、养分管理等技术联合攻关,引导相关企业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大领域、宽范围、深层次开展黑土地保护研究,以哈尔滨黑土地保护示范区为基地,对重点项目和技术进行联合攻关,推进联合攻关的黑土地保护科研成果转化应用,打造黑土地保护科技创新平台。
二、强化黑土地保护技术标准支撑
积极参与推动哈尔滨市“万亩级核心示范基地”建设,开展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集成示范,优化完善“龙江模式”“三江模式”,打造黑土地保护标准化示范基地,为推广黑土地保护模式提供样板。同时结合实际,组织专家开展黑土地保护标准化攻关,不断总结、提炼固化黑土地保护技术和经验模式,参考黑土地保护相关的国家、行业、地方、团体标准,推进黑土地调查方法、保护利用、治理修复、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保护性耕作和监测评价等标准制修订与实施,逐步实现标准化覆盖黑土地保护全过程。
三、增强黑土地保护协同创新合力
支持、引导涉农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以及金融机构等建立合作机制,构建黑土地保护“产学研用金”平台,组建黑土地保护技术创新联合体,推动黑土地保护领域跨行业协同创新。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在创新联合体中的协同带动能力,联合建立标准化、规模化示范推广基地,重点在良种选培、保护性耕作技术应用、秸秆还田、有机肥还田以及先进农机装备应用等领域示范推广。
四、加强黑土地保护人才队伍建设
挖掘、梳理属地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农业科技资源,积极引育黑土地保护专业团队和高端人才。建立以黑土地保护为导向的多形式继续教育,开展多层次、多专业短期培训,培养一支素质高、业务强的黑土地保护技术人才队伍。充实、壮大黑土地保护社会化服务力量,围绕黑土地保护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有偿增值服务。鼓励、动员社会力量广泛参与黑土地保护技术推广,支持黑土地保护技术创新联合体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多种形式合作,为黑土地保护提供智力支持,培养一批黑土地保护示范户。
第六章 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一)粮食综合产能稳步提升,增产增效。规划实施后,黑土耕地保护利用示范区黑土耕地土壤有机质含量平均提高1克/千克,耕地地力提升0.5个等级,高标准农田比例大幅提高,黑土地抗风险能力显著增加,粮食综合产能稳步提升。估算到2025年,全区粮食产量将增加0.02亿斤左右,增收近0.02亿元。
(二)农业生产成本持续下降,节支增收。规划实施后,减药、减肥和节水技术大面积推广,有机肥还田、保护性耕作以及秸秆还田等农机、农艺措施综合应用,减少农业化学品投入,实现单位面积节支增收,按照每亩耕地平均每年增收节支约50元计算,全区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节支增收50000元。
(三)适度规模经营稳步增加,品牌增效。黑土地保护加速了土地流转,提升了土地价值,不仅推动了黑土地农业产品向高附加值方向转化,实现产品溢价,为发展大农业提供了广阔空间,还为创新多种融资方式和黑土优品品牌树立创造了良好的前提和基础。
二、社会效益
(一)提高黑土耕地保护水平。建立健全耕地质量监测预警与信息化服务体系,确保黑土耕地质量监测信息的准确性、完整性和时效性,增强政府宏观决策的针对性、科学性,进一步提高黑土耕地保护水平。
(二)促进社会服务体系建设。推动黑土耕地向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集中,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推进农业生产的集约化、专业化、组织化和社会化,促进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加快现代农业科技推广。黑土耕地保护示范区为农业新技术、新品种、新模式、新装备的示范推广搭建展示平台,促进良种、良田、良法、良制的有效结合,加快黑土区现代农业科技推广,提高农业竞争力。
(四)增加农民就业增收机会。黑土耕地保护改善土地资源配置效率,激活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显化集体土地资产价值,增加农民获得财产性收入,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助力乡村全面振兴。
(五)增强黑土地社会保障能力。黑土地保护促进农业基础设施完善,明显提高耕地综合生产能力,保障优质农产品种植,满足全社会对优质无污染农业的需求。
三、生态效益
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有效缓解水资源趋紧压力,缓解农业发展和耕地、水资源紧张的矛盾,有利于资源节约型和环境保护型农业的协调发展。
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有效提高农药、化肥利用效率,减轻地表水和地下水的污染,防治土壤酸化和次生盐渍化,保持耕地土壤健康,促进农业绿色发展。
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改善土壤理化和生物性状,增厚耕层,提高地力,保水保肥,改善作物生长的土壤环境,促进根系生长,提高作物产量。
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促进作物秸秆和畜禽粪污等农业有机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增强土壤有益微生物的总量和活性,提高土壤自净能力和作物抗逆能力,促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通过实施黑土地保护,可有效防风固沙、净化空气、控制水土流失,减少或减轻自然灾害程度以及调节局部小气候,维护农田生态平衡,进而改善生态环境。
第七章 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区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按照目标任务,制定“十四五”期间黑土地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任务清单,将治理任务落实到地块,发挥好乡(镇)村组织动员群众作用。全区各级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开展黑土地保护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对本区域内黑土地保护工程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黑土地保护利用实施监督管理。由区农业农村局牵头,有关部门参加,统筹落实国家和省、市政策要求,并于每年年底前向省、市、区政府报告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情况。
二、强化政策支持
以国家黑土地保护工程实施为契机,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载体,统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秸秆还田、深松整地、绿色种养循环农业、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保护性耕作等政策项目。增加投资渠道,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建立稳定投入机制,形成综合治理常态。
三、加快科技创新
整合科技创新要素资源,推进黑土地保护基础性与应用性技术研究。发挥省黑土保护利用研究院、省黑土地保护利用专家组以及水务、环保等部门的优势,坚持问题导向,开展重大课题的科技攻关。重点开展黑土保育、水肥协调、节水灌溉、旱作农业、保护性耕作、水土流失治理等技术攻关,开发一批关键技术、核心产品,集成组装一批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打造黑土地保护利用样板。
四、强化主体培育
加大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等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扶持一批具有科技含量、辐射带动力的粮食生产、加工龙头企业,利用专业合作、股份合作、土地流转、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形式,引导土地向新型经营主体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促进耕地集中连片生产。实施农业生产托管服务整体推进,鼓励社会各界参与地方土地托管服务。完善农技推广体系,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技术模式的推广到位率和覆盖面。
五、完善服务机制
统筹用好黑土地保护利用相关政策,按照规定整合相关项目实施机制,落实工程、农艺、生物等措施,推广综合治理技术模式,引导第三方服务机构、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建立多元化黑土地保护投入机制。各乡(镇)应当按照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原则,将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统筹保障,采取有效措施,鼓励金融资本、商业资本投入,以黑土高标准农田建设为平台,提高建设标准和质量,健全管护机制,多渠道筹集建设资金。
六、规范监测评价
建立黑土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相关工作纳入乡(镇)粮食安全责任制、经济社会发展主要责任目标和乡(镇)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等考核,增加黑土地保护考核权重,对相关乡(镇)黑土地保护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依托全省黑土地地理信息监管平台,及时更新黑土地数据,定期发布黑土地调查监测信息。建立第三方评价机制,定期对乡(镇)黑土耕地保护任务落实等情况进行评价。
七、严控依法保护
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黑土地保护法》《黑龙江省黑土地保护利用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把黑土地保护与环境污染防治相结合、与保障粮食安全相结合,明确黑土地保护与其他行业的关系,强化执法监督检查,形成联动工作合力,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严厉打击盗采黑土等违法行为,做到依法管土、依法护土。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和安全利用,全力保障土地资源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为保障粮食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提供强力支撑。
八、加强宣传培训
建立黑土地保护一体化示范区,推进示范区与高效农业、品牌农业有机结合,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综合效益。加强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人才队伍、基层农技推广队伍和高素质农民队伍建设,开展黑土地保护利用培训,提高黑土地保护利用科技含量。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及新媒体平台,多渠道宣传黑土地保护利用法律法规、政策措施和科学知识,推介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黑土地保护,增强全社会黑土地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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