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平政规〔2017〕7号《哈尔滨市平房区(哈经开区)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来源:平房区财政金融局时间:2018-01-02
1.问:该管理办法出台背景是什么?
答:为贯彻落实《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哈政办发〔2015〕5号)、《哈尔滨市财政局哈尔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哈尔滨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大学生创业种子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哈财社〔2015〕44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发大学生创业热情,鼓励更多优秀大学生人才来哈尔滨市平房区(哈经开区)创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2.问:该管理办法扶持人员范围有哪些?
答:2017年以来在哈尔滨市平房区(哈经开区)创业的全日制高校在校生、毕业五年内的高校毕业生及出国(境)留学回国人员都可以申请扶持资金。
3.问:哪些创业项目类型可以申请扶持资金?
答:一共有大学生创业项目补贴;大学生优秀及重点创业项目资助;培训机构设备购置补贴;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补贴;大学生创业带动就业奖励;大学生创业项目入库征集费;大学生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奖励等七种类型创业项目可以申请扶持资金。
4.问:申请该扶持资金的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区人社局收集申请人或申请单位的办理要件,并送交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
区经济发展局负责牵头组织区财政金融局、区人社局和相关专家成立评审委员会,每季度末对申请项目进行评审。
区财政金融局负责对资金进行统一规划、管理、使用,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合格的项目,由区财政金融局按规定将资金拨付给申请人或申请单位。
相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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