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总结】《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来源: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时间:2021-11-23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的要求,需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项目以及规划,在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过程中,应当在报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或者重新审核前必须进行公示工作,使更广泛的社会团体及群众了解、参与,为此,现将《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开展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内容第一次公示如下:

一、规划名称、范围及概要

1.规划名称:《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总体规划(2020-2035)》

2.规划组织单位: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3.规划年限:2020年至2035年,其中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

4.规划范围: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辖范围包括五处,规划总面积为60平方公里。其中:

(1)南岗工业集中区∶东至铁路专用线,南至赣水路,西至嵩山路、红旗大街,北至汉水路、闽江路,共6.6平方公里,包括原哈尔滨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批面积6.6平方公里。

(2)哈平路工业集中区∶东至园艺所西侧,马家沟河,南至哈飞公司厂区,西至哈平公路副线,北至瓦盆窑南路、园艺所南端、义发源南路,共13.2平方公里,包括原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国批面积10平方公里。

(3)新空间南部∶东至拉滨铁路,南至哈南十六大道,西至京哈高速公路,北至何家沟、滨河大道,谷丰东街,哈南第二大道,共32平方公里。

(4)新空间东部一∶东至规划路,南至规划路,西至彩虹路,北至松花路的部分区域,共3平方公里。

(5)新空间东部二∶东至雨润路,南至春晖路、哈啤路,西至哈五路,北至江南中环路的部分区域,共5.2平方公里。

5.规划概要:致力于打造新型工业化装备制造产业示范基地、新型工业化食品产业示范基地等国家级产业基地,形成先进装备制造、绿色食品、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四大主导产业以及八大特色产业集群,包括汽车产业集群、航空产业集群、机器人产业集群、大数据产业集群、新材料产业集群、新能源产业集群、生物技术产业集群和现代金融产业集群。

二、规划组织单位

规划组织单位: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李志敏

联系电话:82322145

地址: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单位名称:哈尔滨工业大学

联系人:孟宪林

联系电话:13654649208

地址:哈尔滨工业大学环境学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可登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网站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并按照表格规定格式要求填写,具体链接为: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注: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者规划组织实施部门提供的其他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给规划组织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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