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任免】哈平政干〔2024〕2号--关于张雪峰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来源:区人社局时间:2024-06-20

平房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直机关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经区政府党组2024年6月17日第二十一次会议研究决定,任命:

张雪峰同志为平盛街道办事处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赵金华同志为区企业退休职工服务中心主任,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刘  丹同志为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付  博同志为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马爱迪同志为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任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夏春玉同志为区工业信息科技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韩志艳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兼任区乡村振兴局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毛鹏程同志为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王兆勋同志为区审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邹丽华同志为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杨  帆同志为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周彩霞同志为区信访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李月红同志为区统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佟海波同志为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明百超同志为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董胜刚同志为友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试用期一年),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于  凯同志为兴建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任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免去:

叶山军同志平盛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赵金华同志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于  波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兼区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李健霖同志区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张雪峰同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佟海波同志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鲁  镔同志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苑晓龙同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马爱迪同志区统计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乔  欣同志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副局长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郭万机同志友协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夏春玉同志新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于  凯同志新疆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代丽云同志新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杜华胜同志新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韩志艳同志保国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黄春平同志区区域合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顾  蕊同志区区域合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李又兵同志区区域合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周传宝同志区区域合作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明百超同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毛鹏程同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职务随机构改革自然免除,免职时间为2024年5月24日。

中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党组

2024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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