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救援】平房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1·12”一般机械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4年1月12日10时45分左右,在位于香坊区征仪南路6号的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1号联合厂房内,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50余万元。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相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应急管理局函告平房区人民政府(哈应急函〔2023〕122号)要求,经平房区人民政府授权,成立了由平房区应急管理局牵头,平房区公安分局、平房区总工会组成的事故调查组,同时将事故情况向平房区检察院和平房区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了汇报。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过现场勘验、查阅资料、调查取证、聘请专家技术鉴定等工作,查明了事故发生经过、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员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并针对事故暴露出的问题提出了防范和整改措施。
经调查认定,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1·12”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设备连锁装置被拆除,操作人员违章操作而造成的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一、事故有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安汽发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4日,法定代表人陈丽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230100712017118A,注册资金:5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经营场所地址为哈尔滨市开发区哈平路集中区征仪南路6号,所属行业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营范围包含:汽车发动机、变速器、新能源动力传动系统、及其零部件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售后服务,技术服务。该公司共有4个联合厂房,分别命名为1-4号联合厂房。
2020年5月11日,东安汽发公司与王海峰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任职职员岗位,是车间工程师,负责设备调试。
2019年9月12日,东安汽发公司与崔海涛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书》,任职工人岗位,是车间操作工,负责设备操作。
(二)事故设备情况
OP100磨床,制造时间2003年7月,投产时间2003年10月,该设备主要加工曲轴小头端第一主轴颈的粗加工、小油封直径、正时齿轮直径;大头端第五主轴的粗加工、法兰直径。
OP100磨床通过全英文触屏操作面板操作,触屏功能键主要有:上料门开关功能键,大头顶尖前进、后退功能键,小头顶尖前进、后退功能键,驱动销旋转功能键,砂轮左移动功能键,探头摆出、摆回功能键,砂轮前进、后退功能键,探头打点功能键,错误消除功能键。
按键区有:参数编辑键,砂轮切屑液供给键,测头切屑液供给键,砂轮旋转键,旋轮旋转停止键,功能键执行键,功能键部分返回键,消音键。
调速区:砂轮修磨伺服(前后左右进给)倍率,功能键进给伺服(前后左右进给)倍率,砂轮加工伺服(前后左右进给)倍率。
安全键:急停按键(红),急停返回(黄)。
(三)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
东安汽发公司成立了安委会,设置了独立的安全管理部门,配备5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其中1人为注册安全工程师;发布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汇编制度涵盖了《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与互检制度》、《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员工“三违”行为管理制度》等55个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制定了《辅助作业标准/能量控制(EC)作业标准》等作业标准;按照2023年制定的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开展了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足额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建立了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并使用新信息化平台运行双重预防机制。
二、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24年1月5日,操作工崔海涛向工段长康维东报告OP100磨床出现尺寸超差问题,加工产品不合格,康维东通知崔海涛停止生产,崔海涛关停磨床,并将警示牌挂在急停按钮上。
1月11日,康维东向工艺室主任第红群报告OP100磨床问题,第红群安排工程师王海峰调试。康维东和崔海涛在现场配合。王海峰在设备外面通过操作屏幕修改参数进行调试,直到19时左右,试加工还是不合格,王海峰等人结束调试,离开了OP100磨床。
2024年1月12日8时40分,机加厂厂长郝力辉在工作会中指派王海峰继续调整OP100磨床超差问题,会后王海峰在未通知他人的情况下,进入OP100磨床内进行调试。
10时45分左右,王海峰要求崔海涛操作控制屏调试设备,崔海涛在操作过程中,右侧砂轮台突然迅速向左移动,将王海峰挤压在两个砂轮台之间。崔海涛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并呼叫附近的康维东。康维东会同维修工王洪飞等人到达现场,王洪飞通过手轮将砂轮台移开,王海峰自行从设备内移动到维修门后,被施救人员转移至厂房环形通道上。
康维东向郝力辉进行报告,并拨打120急救电话。
(三)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人死亡,死者信息:王海峰,男,1972年10月19日出生,身份证号码232***********0012。东安汽发公司机加厂工艺室现场工程师,1998年10月26日入职东安汽发公司。
三、事故应急处置及评估情况
(一)事故应急处置情况
11时15分救护车到达现场,将王海峰送至哈尔滨二四二医院。
12时45分,医生开始手术救治;
16时20分,王海峰转入ICU进行观察;
17时30分,医院下达病危通知书并实施抢救;
18点14分,王海峰经抢救无效死亡。
(二)评估情况
在此次事故中,王海峰受伤后,崔海涛立即按下急停按钮,并呼唤工友施救,附近工友第一时间将王海峰从挤压处救出,拨打了急救电话,将王海峰送医,现场采取了有效的处置措施。
三、事故原因分析
(一)直接原因分析
事故的直接原因是:王海峰忽视安全管理要求,安全防范意识淡薄,违反多项安全管理制度和作业标准。在调试OP100磨床时,违章进入连锁失效的设备内,未执行上锁挂牌程序。崔海涛按照王海峰的要求操作时,没有认真观察进给倍率,在进给倍率为100时启动设备,导致王海峰被挤压在两个砂轮台中间。
(三)事故相关检验检测情况
专家组对涉事设备进行了全面的检查和试验。设备操作门和维修门的安全联锁装置均被拆除,现场发现了拆除后的紧固螺丝和疑似拆除工具,连锁装置处于失效状态。查验曲轴工段其他设备联锁装置,均处于完好状态。
王海峰受伤地点为OP100磨床两个砂轮台之间,经现场测量,两个砂轮台工作前间距为61cm,砂轮台长37.5cm左右、宽12.8cm、高21.5cm;砂轮台上侧面与滑台面高48.5cm,砂轮台下侧面与滑台面高27cm,经测试,砂轮台正常工作位置间距61CM,砂轮台移动后的位置间距为7.7CM。
砂轮台移动需要先按“砂轮移送”功能键,再按“执行按键”。经多次测试,若不按“砂轮移送”功能键,砂轮不会移动。
砂轮台有三档进给倍率调整旋钮,分别为100、10、0,分别测试不同进给倍率下砂轮台从原位到操作位的动作时间,进给倍率100,平均动作时间1.65秒;进给倍率10,平均动作时间16秒;进给倍率0,砂轮台无动作。
(三)其他可能因素排除
现场经平房区公安局技侦大队对周边环境及尸表检验,排除他杀嫌疑。
(四)间接原因分析
1.事故现场设备操作防护门和维修门处于打开状态,设备操作门和维修门的联锁装置均被拆除,处于失效状态。
2.王海峰进入设备内时,未执行上锁挂牌程序;未将进给倍率调整为“0”。
3.东安汽发公司机加厂厂长郝力辉,未安排监护人员,指派王海峰单独作业。
4.东安汽发公司操作工崔海涛,配合违规的王海峰作业,没有提示和拒绝王海峰违章操作的行为。
四、有关单位和人员存在的主要问题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①和四十四条第一款②的规定,未有效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设备操作门和安全门连锁装置均被拆除,处于失效状态。
郝力辉,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机加厂厂长,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③的规定,未遵守本单位《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未安排监护人员,指派王海峰单独进行检修作业。
王海峰,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技术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④的规定,未遵守本单位《员工“三违”行为管理制度》《辅助作业标准/能量控制(EC)作业标准》等多项规定。违规进入拆除连锁装置的设备内部,而且未执行上锁挂牌程序。
崔海涛,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操作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未遵守本单位《辅助作业标准/能量控制(EC)作业标准》和《员工不安全行为自检与互检制度》的规定,操作面板前未确认进给倍率是否为“0”,未履行安全互保和监督提醒职责,未拒绝王海峰不合理要求。
五、对有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的处理建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和四十四条的规定,建议平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⑤第一项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郝力辉,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建议平房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⑥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崔海涛,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建议东安汽发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七条⑦的规定处理。
王海峰,因其已在事故中死亡,故不予追究其责任。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
哈尔滨东安汽车发动机制造有限公司,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一次覆盖全员的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培训,全面检查各部位安全设施的完好情况,组织各车间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深入排查作业中“三违”行为,重审核校准新检维修作业程序,针对高危的检维修作业,要充分评估风险,制定切实可行的预防措施,并督促员工严格遵守。建议企业增加监控设备,覆盖所有作业岗位和重点部位。
行业监管部门要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进行惩处,监督事故单位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向监管企业通报事故情况,督促各企业扬长避短,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避免发生类似事故。
平房区政府事故调查组
2024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