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核发的确认
呈报单位 | 平房区教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 权力类型 | 行政确认 | 职权编码 | 中介服务类型 | 证明 | |||||
中介实施机构 | 承担中介服务事项得中介机构数量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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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来源及依据 | 省政府规章、黑龙江政府、《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在保健室工作的保健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经过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具有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基础知识,掌握卫生消毒、传染病管理和营养膳食管理等技能。第十三条,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人员应当定期接受当地妇幼保健机构组织的卫生保健专业知识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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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国家部委规章、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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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详见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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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 托幼机构保健技术人员培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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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件名称 | 托幼机构保健技术人员培训证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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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