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限内饮用水供水 单位卫生许可
呈报单位 | 平房区教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职权编码 | 中介服务类型 | 检验 | |||||
中介实施机构 | 承担中介服务事项得中介机构数量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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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来源及依据 | 省政府规章、黑龙江政府、《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 )《黑龙江省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第十条 二次供水应当符合下列卫生要求:(六)二次供水的产权单位应当保证设施及设备完好,建立健全清洗消毒制度。二次供水设施每年应当清洗一至二次。消毒清洗后,应当经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水质检验合格。第三十条 违反本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下罚款:(六)二次供水设施清洗消毒后,未经县级以上卫生监督检验机构水质检验合格供水使用的,对其产权单位处一千至三千元罚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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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省级(含中直)部门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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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详见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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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 水质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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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件名称 | 卫生检测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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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