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复核

呈报单位 平房区教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权力类型 年检 职权编码 中介服务类型 检验
中介实施机构
承担中介服务事项得中介机构数量
2
事项来源及依据

国家部委规章、卫生部、《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2016年1月19日修订)一、《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2011年卫生部令第80号,2016年1月19日修订):“第二十五条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证有效期限为四年,每两年复核一次。第二十三条 公共场所经营者申请卫生许可证的,应当提交下列资料:(四)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收费依据

省级(含中直)部门规范性文件、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收费标准

"详见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中介服务事项
公共场所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中介机构要件名称
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中介机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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