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合格证核发的确认
呈报单位 | 平房区教育和卫生计划生育局 | 权力类型 | 行政确认 | 职权编码 | 中介服务类型 | 证明 | |||||
中介实施机构 | 承担中介服务事项得中介机构数量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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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来源及依据 | 省政府规章、黑龙江政府、《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托幼机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取得《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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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 无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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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黑龙江省物价监督管理局 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委托性卫生防疫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2015】6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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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服务事项 |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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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要件名称 | 托幼机构工作人员健康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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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介机构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