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司法局

时间:2024-10-21

单位名称:哈尔滨市平房区司法局

单位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4号

单位电话:0451-86530589

单位邮箱:pfqsfj@163.com

单位领导:党组书记、局长何志武

主要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承担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重大行政、经济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规范性文件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规范性文件制定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起草或者组织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重大法律文件草案。承办重大行政、经济行为合法性审查,各部门报送区政府的规范性文件草案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负责区政府规范性文件的解释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实施地方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指导、监督全区各部门、镇政府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向区政府申请的行政复议案件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法律顾问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指导、监督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负责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六)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具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七)负责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八)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

(十)完成区委(党工委)、区政府(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名称:

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秘书科(加挂区社区矫正管理局牌子)

联系电话:0451-86810021

办公时间:上午8:0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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