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检察:公益诉讼能动履职 护航出行“益”路顺风

来源:平房区检察院时间:2023-05-17

“有了警示标志,夜间行车就安全了,感谢检察官守护我们出行平安!”驾驶员张师傅接受采访时高兴地说。

5月初,平房区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过程中发现,平房区征仪南路部分路段进行道路施工改造,施工道路北起松花路,南至新疆东路,全长约2公里,施工方共计设置60余个围挡,但是这些围挡周围均未设置任何警示标志。由于该路段是平房区连接主城区主要路段,车流量很大,且过往车速较快,尤其是夜间行车视线较差,在该路段行驶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在现场,检察官通过施工方负责人了解到,此施工项目系平房区的相关政府部门进行的市政道路施工改造工程,工期大概一个月,共涉及60余处窨井盖加固及对周边破损路面的修葺。检察官当即向施工负责人指出,为确保广大驾驶人员的行车安全,道路施工不仅要设置围挡,还应设置相关警示标志。与此同时,检察官立即与其主管部门取得联系,将发现的问题向其反馈,建议其督促施工方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

经过相关行政机关的督促,施工现场现已设立警示标志,并设立多处警示灯,为夜间行车的驾驶员带来安全保障。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下一步,平房区检察院将持续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将守护关口前移,扎实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溯源治理,护航人民群众出行“益”路顺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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