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落实年|“益”心为民办实事 主动作为显担当
“春天来了,我们又可以出门跳广场舞了,听说是检察官帮我们解决了老大难!”居民张阿姨掩饰不住内心喜悦兴奋地说。困扰当地居民一年多的垃圾山终于被“移”走了。老百姓的窗明了、心也亮了。
平房区检察院积极践行司法为民的工作理念,依法能动履行公益诉讼职能,2月份以来,分管领导带领公益诉讼干警深入基层一线,先后对辖区的各街道办事处进行走访调查。当走访到平房区某街道办事处时,了解到他们在工作中真的遇到了一件棘手的事。
据当地社区工作人员反映,在其辖区内哈南某小区商服周边,因没有倾倒垃圾的固定场所,产生的生活垃圾与工业建筑垃圾混杂散落满地,日积月累地形成了“垃圾山”,随着气温的回升,气味十分刺鼻,临近的住户只得紧闭门窗、不能通风,严重影响了周边居民及商户的生活生产。由于该处所建商品房处于“建管交接”阶段,对于垃圾的处理几方都各执一词:开发商认为已经交房,房屋入住后产生的垃圾清理不属于其职责范围;小区物业部门解释根据合约,物业只负责小区内居民垃圾的清运,这个垃圾山在小区外不在清理范围内;城管部门负责公共区域的卫生清运,这处垃圾是该小区商户经营过程中形成的垃圾,不在其清理范围内。此地成了三不管的真空地带,这个老大难问题得不到解决,创城工作也会大打折扣。
鉴于该处垃圾堆放面积大、分布广、权属复杂、存在多头管理的情况,检察官们四处奔波,先到现场实地调查,确认区域所属性质。分管副检察长多次与相关部门沟通并到区城管局协调,该局领导高度重视,当场表态,不管是谁的责任,会第一时间安排人员进行清理,以最快的速度铲除垃圾山,还百姓一个整洁的出行环境,不能让平房区宜居幸福之都“样板区”打折扣。在区城管部门的大力配合下,十日内已经清理完毕。至此,该处垃圾问题于3月末得到解决。
为形成综合治理效能,推动源头治理,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组织各相关职能部门召开会议,达成一致意见,由区城管局履行“牵头责任”,开发商、物业落实维修、养护的管理责任,各单位加强协调、形成合力,规划出指定投放场所,避免商户乱堆乱放。各部门与会人员当即表态,在今后工作中对该路段垃圾一定会及时清运,真正还周边百姓碧水蓝天净土。
“没想到这么快就把困扰我们的垃圾清运干净了,检察机关真的是在用心、用情、用力地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社区人员真挚地感谢既是对检察机关工作的认可,更是激励和鞭策检察干警勇毅前行的不竭动力。
下一步,平房区检察院将继续秉承“小切口、大作为”
的工作理念,关注人民群众身边的“小事”,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自觉成为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的守护者、捍卫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