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1 来源:平房区司法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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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现公布平房区司法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邮编:150060,联系电话:0451-8653058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平房区司法局立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内容,通过平房区政府网站、“平房普法”微信公众号等途径,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2年我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8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在依申请公开工作中严格落实《条例》,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服务意识,及时接收线上线下公开申请,在规定时限内,依法依规进行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新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四)平台建设。充分发挥“平房普法”微信公众号优势,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强化正面宣传,坚持内容为王,让群众及时了解我区司法行政工作动态。

(五)监督保障情况。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科研

社会
  公益
  组织

法律
  服务
  机构

其他

企业

机构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8

0

0

0

0

0

1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4

0

0

0

0

0

4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4

0

0

0

0

0

14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8

0

0

0

0

0

18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我局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的方式方法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主动公开的及时性、全面性以及创新性还需进一步提高。

(二)改进情况

进一步加强政策文件解读等事项的发布。主动回应群众关切,提升政策解读的可读性、关注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创新公开方式,完善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促进“互联网+电子政务”的深度融合。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金额0元。

年报下载:平房区司法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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