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现公布平房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龙滨路21号,邮编:150060,联系电话:0451-8680145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科学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平房区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台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开展的工作中。能按要求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等。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政策公开解读等,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信息14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截至2022年12月31日,依法按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件9件,均为受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3件,已全部办结。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按要求开展政策文件梳理、公开工作,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完善各项管理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方便解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建立信访台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领域政务信息,保证目录完整,不存在空白目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做好2022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本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需要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2023年,具体改进措施如下:
(一)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和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二)优化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政策公开解读,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金额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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