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15-02-24 来源: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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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哈尔滨市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由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咨询处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等。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4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在本区政府网站(www.hrbpf.gov.cn)及哈尔滨市政务公开网(http://zwgk.harbi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栏目中上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电话:86501431

一、概述

2014年,平房区进一步贯彻《条例》、《规定》及市政府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继续聚焦民生热点,本着服务群众的宗旨,积极深化信息公开内容、创新信息公开形式、完善信息公开机制,着力构建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全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顺利开展。

(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1、完善机构,强化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职能。由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担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区府办、区监察局、区法制办、区保密办、区档案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府办牵头,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和工作培训。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会商机制,在定期召开领导小组联席会议的基础上,适时召开专题会议协调处理政府信息公开中遇到的问题,规范政府信息公开行为,保障公民、企业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2、落实职能,充分发挥区政府各委、办、局和街道、镇政府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作用。明确分管领导和专职的工作人员分工,建立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系群,保证了各委、办、局和街道、镇政府都有一名以上的信息公开联络员。每个联络员各自负责本部门内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规范,形成长效管理工作机制,上下统一、职责明晰、规范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基本建成。

(二)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

1、推进政府公文发文稿标准化建设。对区政府各单位和各街镇的公文发文稿进行了全面梳理,结合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性文件审查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了各单位的发文程序,夯实了公文类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各级政府(部门)均已开展公文制发源头认定和规范性文件审查工作。

2、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体系,及时更新信息。各委、办、局及有关机关按照统一的规范,分别编制政府信息指南和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并按照规定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文电子化,上传至区政府门户网站。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栏目责任分工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了各主动公开栏目的责任单位和信息更新时限。

3、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培训指导。推进公务员系统的信息公开和内容格式规范全程培训,将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内容纳入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科级干部培训班、处级干部轮训班培训计划,进一步提高全体公务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开展全区性信息公开和公文格式内容方面的业务培训大会,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意识、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加强保密审查等内容,对全区政府信息工作人员进行系统培训。对首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单位进行重点培训,首次事项全程跟踪辅导。切实提高初次公开答复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三)继续深化信息公开内容

1、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方面。推进办事指南公开,通过区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开。修订了《平房区民生信息服务事项流程汇编》和《下沉社区服务事项流程指南》,将区本级涉及民生服务的257向服务事项和可通过社区直接办理的62项服务事项信息内容全部公开,内容涉及办事依据、办理条件、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期限、联系方式、收费情况等内容。推进审批事项公开,编制了将企业设立、建设项目审批和竣工验收相关审批事项要求,并通过专门业务网站对外发布。

2、推进财政信息公开方面。推进2014年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本级公共财政预算收支表、全区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等报表公开。推进区级财政专项资金公开。完成了对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办法、专项资金申报流程等与社会公众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专项资金信息公开。

3、推进社会关注的其他政府工作领域信息公开方面。推进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发放公开。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制度、审批公告、节能减排、行政处罚、重大隐患预警等信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可能引发事故灾难的自然灾害风险信息和重大隐患预警信息。推进房屋征收等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上发布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主动公开征收范围、房屋补偿标准、土地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劳动力安置补偿标准等信息。推进土地流转等公共资源信息公开,及时公开了征收土地方案,征收主体、建设用地用途、征收土地位置、征地面积等相关信息。建设乐活哈南移动信息服务平台

4、在服务民生信息公开方面,从推动社区服务信息化入手,进一步提升社区凝聚力。通过 “乐活哈南”的手机移动端程序,实现与政府职能部门和社区的零距离沟通交流,实现民生服务事项的信息化覆盖,市民通过移动终端的政务预约、社区商圈、物业管理和邻里圈等功能模块,在享受便捷公共服务的同时,还可以开展“网上社区”的交流与互动,增强群众对社区的认同感,不断提高社区整体的凝聚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范围

本区到2014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60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列表如下:

序号

内  容

发布条数

占总发布比例(%)

1

新闻类信息

1692

48.9

2

综合政务类信息

771

22.3

3

法规文件类信息

244

7.1

4

公共资源类信息

380

11

5

社会服务类信息

279

8.1

6

财政信息

51

1.5

7

领导及机构信息

43

1.2

具体信息公开内容包括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财政与审计工作、教育、卫生、体育等工作、社会管理、社会保障与救助、政府自身建设等方面内容。

  (二)主动公开途径

  1、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主渠道作用。通过加强“哈尔滨平房”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及其子栏目建设,方便市民查阅相关的政府公开信息;截止到2014年末,网站访问量已达110余万人次。通过“依申请公开受理”栏目方便市民向区政府各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并查阅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处理状态;为方便公众查阅各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门户网站实现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全文检索功能。通过“哈尔滨平房”门户网站接受市民来信咨询,来信人可通过网站登录的方式,查阅来信咨询的处理状态和结果。

  2、加强基层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依托区档案馆、区图书馆、区行政服务中心、各街镇便民服务中心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服务场所,向市民提供咨询、查询、投诉、公开申请等服务。在区行政服务中心、区民生服务大厅、区内各个社区等与市民办事密切相关的职能部门的办事大厅设立资料索取点、信息公告栏、电子屏幕等专用场所、设施,及时公开政府信息。

  3、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平房区利用微博、微信、手机app、电子公示板等多种新兴技术传媒手段,建立全方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体系。及时向社会公众公开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重要会议精神、年度重大工程建设情况、年度实事工程推进情况等政府信息。不断提高政策解读的针对性、科学性、权威性和有效性,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申请情况

  2014年,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1件,其中,网上申请42件,当面申请1件,信函申请2件,电话等其它形式申请6件。申请信息内容主要涉及房地征收类信息、土地使用类信息、规划类信息、政策法规类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在已经答复的51件申请中,“同意公开或部分公开”的22件,占总数的43.1%,主要涉及政策法规、房地征收、土地使用等信息。

  (三)依申请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区对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实行免费。

  四、政府信息公开中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

  本区2014年度全年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

  发生针对本区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诉讼案0件,其中被法院确认违法和有瑕疵的案件有0件。

  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举报申诉0件。

  五、咨询处理等工作情况

  本区(委、办、局)2014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5725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3478次,网上咨询182次,现场咨询2065次。本区(委、办、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为17.4万次,其中按点击率排序的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依次是:通知公告、便民服务、政务信息、财政信息。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4年,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完善政府公开制度规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基础工作等方面取得了新的进展,但政府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内容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差距,公开的形式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结合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以下三方面改进措施。

  1、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基本要求,加大政府公共职能信息公开力度,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

  2、按照行政工作不同业务特点,建设面向公众、方便获取、形式多样的政府信息公开载体和信息系统,扩展公开渠道,政府信息公开进社区、进企业,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影响力。

  3、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标体系,探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机制建设,全面提高政府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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