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平政办规〔2018〕13号--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平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的通知(有效)
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办、局,驻区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提高街道依法行政水平,促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中共哈尔滨市委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开展强区放权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哈发﹝2018﹞16号)文件要求,在《哈尔滨市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参考目录》的基础上,结合我区实际制定了《哈尔滨市平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为进一步明确街道办事处管理权限,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行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制度
《哈尔滨市平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共51项,其中,行政处罚1项,行政强制3项,行政征收1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确认3项,行政监督检查9项,其他行政权力33项。
二、严格按照行政权力清单行使职权
街道办事处要认真履行行政权力,对权力事项要进一步优化运行流程,简化办事环节,缩短办理时限,规范自由裁量权。行政权力清单具有刚性约束力,街道办事处不得擅自变更权力事项,切实做到“法定职权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对违反规定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三、强化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监管
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以及区政府赋予街道办事处的职责变化,及时调整完善。调整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由行政权力实施部门提出,经区机构编制、法制部门审核后报区政府审定。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相关制度建设,不断完善行政权力监督制约机制,不断提升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附件:哈尔滨市平房区街道办事处行政权力清单目录
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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