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教育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龙滨路21号,邮编:150060,电话:0451-86801454。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科学规划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根据《平房区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台帐》,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具体工作措施,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局机关各科室开展的工作中。能按要求公开本单位权责清单,并动态调整清单内容,按照要求公开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公开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标准等。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政策公开解读等,2023年教育系统公开信息11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依法按时回复依申请公开件2件,均为受理行政许可。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按要求开展政策文件梳理、公开工作,系统梳理本机关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方便公众查询使用。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管理,完善各项管理事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完善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机制,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畅通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方便解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建立信访台账。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公开相关领域政务信息,保证目录完整,不存在空白目录。

(五)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强化行政权力制约和监督,规范权力运行,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大、政协的监督。积极做好2023年度政务公开自查自评工作,本年度不存在因违反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需要被追责的情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存在信息更新的时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范围有待进一步扩大等问题。

(二)整改情况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继续加强和提升工作人员政务公开能力水平,确保权威、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信息;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增强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保障信息公开的时效性。

2.优化公开渠道,扩大公开范围。及时发布和更新政务信息,积极做好重点教育政策、教育重点服务事项和重点教育工作的政策公开解读,完善教育舆情分析处置引导和信息公开工作的联动机制。

六、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平房区教育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