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民政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3号,邮编:150060,联系电话:0451-8680531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向社会主动公开信息,将社会组织列入活动异常名录、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养老机构备案信息公示等信息予以公开,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未收到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在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过程中,严格按照《条例》要求对公开信息进行搜集、审核、公布和登记。认真校对内容及程序,严格把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严肃性、准确性和权威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自建的政务信息平台,所使用的信息平台主要依托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作流程。同时,对工作职责、办公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进行公开,及时更新相关事项的办理流程、办结时限等规定,确保监督保障渠道畅通。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良好,但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还需要进一步提高机关干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二是信息公开渠道比较单一,公开范围和公开渠道还有待提升;三是主动公开内容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
(二)改进情况
针对问题,我局将积极采取改进措施:一是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学习,加强队伍建设,强化信息公开督查,切实保证信息公开及时、准确;二是拓宽公开渠道,严格按照公开标准执行,确保公开内容准确无误,及时、准确、全面地公开;三是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根据我局职能,更加全面地推动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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