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区域合作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区域合作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邮编:150060,电话:0451- 86527733。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积极响应区委区政府工作号召,严格根据《条例》与《通知》要求,通过平房区政府官方网站发布信息0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因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引起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我局严格按照《条例》的要求,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按照区委区政府的要求,梳理、清理规范性文件,我局梳理、清理相关文件0件。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我局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充分利用政府官方网站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借助“哈南动态”等区内宣传载体第一时间发布我区招商引资最新政策措施。同时,我局强化日常政务信息公开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实时跟踪,不断提高信息公开工作水平。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加强相关制度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保障,严格审核对外公开的信息,严格做好保密审查工作,杜绝失泄密情况发生。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度,在区委区政府政务的悉心指导下,在局党组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功效,然而依旧存在一些不足。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拓展。二是主动公开信息偶有长时间未更新现象。
(二)改进情况
为解决上述问题,我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加强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管理和宣传推广,按照要求高效、及时发布政务信息。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审发管理,确保各类信息严格按照流程规范进行审核和发布,分管领导将定期检查,保证公开信息准确、及时、规范。三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加强工作人员的专业度,使负责人员能尽快熟悉并掌握工作内容,担负职责,更好地推动我区政务信息工作规范发展。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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