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司法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司法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邮编:150060,电话:0451-86530589。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立足统筹协调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不断创新公开形式,拓宽公开范围,完善公开内容,通过平房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加强重大政策深度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依法公开本单位信息,及时更新主动公开目录和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局认真学习和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依申请公开程序,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明确内部审核程序规范,畅通网络、信函、传真及当面提交渠道。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落实各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管理部门的新要求,把公开透明作为基本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确保政府信息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政府网站的“法治政府”“执法监督”等栏目,发布政策法规、法定公开事项、工作动态等信息。充分运用“平房普法”微信公众号优势,加强与各级主流媒体的沟通合作,强化正面宣传,坚持内容为王,讲好平房司法行政故事。
(五)监督保障情况
我局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由局长担任组长的领导小组,认真抓好信息公开制度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对照《条例》规定要求,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时效性还不够强,公开形式还不够丰富。
(二)改进情况
提升政策解读及回应的可读性、关注度,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强与社会公众的有效互动,积极回应公众关切和诉求,增强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感和满意度。同时,积极收取意见建议,提升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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