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统计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统计局办公室,地址: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邮编:150060,电话:0451-86501411。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平房区统计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部署,紧紧围绕全区经济发展大局,结合工作实际,提高统计职能,推动信息公开工作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对全区统计数据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与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通过平房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发布、推送社会关注的重要指标数据,建立局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专人干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认真贯彻落实有关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文件精神,规范相关工作流程。全年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条,依法依规予以公开2条,说明情况无法提供3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完善制度建设防范风险隐患。贯彻预防为主的思想,树立常备不懈的观念,做好应对网络安全突发事件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机制准备,做好网络安全隐患的日常监测。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持续抓好政务公开专栏建设,及时更新,明确公众获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主要渠道和具体方式,提高公开专项工作内容的可见性、易查性。
(五)监督保障情况
坚持内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相结合,对外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推进人民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够强、及时性不够;
二是制度机制不完善,服务功能有待进一步优化;
三是信息公开事项少,与公众的互动性有待增强,公众关注度和参与率不高。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学习宣传。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精神,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统计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是完善制度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形成以制度管人、以制度谋事的长效机制。优化服务功能,对发布的统计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规范公开内容。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5条,均已在哈尔滨市政府互动管理平台办结,全年无行政复议或被诉讼情况。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操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质量,确保信息及时、准确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