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现公布平房区应急管理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应急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4号,邮编:150060,联系电话:0451-8650122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强化政务信息公开组织领导,按照政务信息公开有关要求,成立了局政务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职能科室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从源头上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打好基础。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区应急管理局围绕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防灾减灾等重点工作实际,及时发布政府信息,切实加大主动公开力度,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年共主动公开信息39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全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抓好政府信息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编写了政务公开目录,方便管理相对人查询政务公开信息。同时进一步落实政务公开的相关工作规范,完善相关工作记录。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区应急管理局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信息建设工作,制定发布工作规划并落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制,形成统一领导,办公室主抓,其余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格局。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我局政务信息,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运行监督,区应急管理局明确了政务公开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同时,根据保密法的有关规定,制定完善了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的保密审查制度,严格杜绝各类失泄密事件发生,确保涉密信息安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的力度不够,公开内容不具体,重点不突出;二是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充实完善,网上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加强检查监督力度,以行政审批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结果为重点,督促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深度和广度,不断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二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推进决策领域信息公开步伐,逐步公开有利于社会与公众参与和监督的相关信息,做到及时、全面、准确地主动公开,增强政府信息发布主动性、权威性和时效性,实现行政机关工作透明、公开、廉洁、高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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