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4-01-25 来源: 访问量: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平房路3号,邮编:150060,电话:0451-86501311。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平房镇依托平房区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条,基层政务服务事项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平房镇受理依申请公开0条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平房镇由综合办公室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统计信息,按照月度、季度、年度时点,及时上报,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及时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平房镇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专栏上已发布政务服务事项15条,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基本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扶贫脱贫等五类事项。公布基本信息、扩展信息、申请材料、流程图、办理地点、收费信息、中介服务、审批结果、环节信息、常见问题等内容。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促,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个别部门信息公开工作人员业务掌握不足,影响政府信息公开进度。

二是政务信息公开的信息质量不高,重点不突出,发布信息不够及时。

(二)改进情况

一是持续加强队伍建设。定期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培训,提高信息公开内容质量,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二是强化部门沟通协作。增强信息发布时效性、准确性、以标准化规范化公开不断满足群众信息需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年报下载: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关联稿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本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