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兴建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兴建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建文街15号,邮编:150060,电话:0451-8650166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制作、废止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未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兴建街道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3年兴建街道持续加强统一领导,有序规划工作并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职责,由街道综合办公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兴建街道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效率。完善网站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审核拟发布信息,规范信息发布质量。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兴建街道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的长效机制,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对街道政务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成员单位进行调整,并且明确了综合办公室作为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负责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公开信息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及时效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2023年,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专业性有待加强。政务公开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强化,相关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有待提升。
二是工作机制有待完善,信息公开流程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一是提高信息公开队伍水平。通过培训、交流学习等方式,提高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增强责任意识,确保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准确性。
二是优化政务信息的收集、报送和整理流程,着重扩大信息公开的覆盖面,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强化便民服务功能,探索政务公开新模式,不断提高公开内容的深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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