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新疆第二小学校政务诚信承诺书

来源:哈尔滨市新疆第二小学校时间:2024-03-20

为进一步加强政务诚信建设,提高政府诚信行政水平,优化营商环境,充分发挥政务诚信引领示范作用,营造公平诚信的社会氛围,哈尔滨市新疆第二小学校郑重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重点目标任务方面。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教育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执行教育部义务教育课程方案和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开设特色课程,加强教育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坚持立德树人,保证国家教育方针的贯彻落实,实现教育的公平,保证学校正确的办学方向,为教育改革与发展创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利民政策兑现方面。

建立健全学校资助工作管理制度,确保学生资助工作按政策、按程序、按计划予以贯彻落实。充分利用网络、广播、宣传栏等做好国家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加强对学生的诚信教育、励志教育、感恩教育,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和咨询等工作。

将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家庭的弱势儿童少年就学纳入财政保障体系,纳入贫困生助学体系,为学生免除书本费,补助生活费,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规定,专款专用,不截留、挤占、挪用。利用“一卡通”平台进行发放支付,确保资金足额发放给困难学生。

三、师德管理方面。

1.传承诚信传统美德,秉承契约精神,提升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个人品德,加强学生诚信品德培育。

2.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的言行,以及传播封建迷信、低级庸俗思想文化、消极负面言论。

3.不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擅自离岗、脱岗,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生命安全职责。

4.不在教育教学活动和学生管理、评价中不公平公正对待学生,歧视学困生和家庭困难学生。

5.不在招生、考试、职务评审、教研科研、学籍管理、绩效考核等教育活动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6.不侵害学生合法权益,体罚学生和以侮辱、歧视、讽刺、谩骂等方式变相体罚学生。

7.不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者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8.不索要收受家长、学生财物,或者利用职务之便找学生家长办私事。

9.不组织或参与针对学生的经营性活动,或者强制学生订购教辅材料、报刊杂志等。

10.不组织、要求、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或者组织、参与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或者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四、依法行政方面。

学校深入贯彻落实上级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抓好中小学生作业、睡眠、手机、读物、体质“五项管理”工作;继续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分班;开展师德师风整治行动,对教师违规失范行为一经核实将严肃查处。全面推行校务公开制度,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增强透明度和公开度,完善和落实民主评议制度,建立依法执教的长效机制。

五、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方面。

成立家长委员会,定期召开家长会,密切学校与社会和家长的联系,虚心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或投诉,不断改进学校工作,着力推动解决社会和家长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为社会和家长排忧解难,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切实加强监督检查。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监督投诉电话:0451-87106168

投诉举报邮箱:xinjiangerxiao@126.com

社会信用统一代码: 12230108769059861D

哈尔滨市新疆第二小学校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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