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房镇曙光村遗留户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资产评估机构报名情况的通知
哈尔滨市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于2024年5月15日在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平房镇曙光村遗留户集体土地征收项目评估机构报名的公告》。经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评估机构”)报名及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以下简称“区征收中心”)审核,共有黑龙江宸晖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森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黑龙江德中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3家评估机构符合条件,
参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590号令)第二十条、《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建房〔2011〕77号)第四条、《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第二十二条、《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通知》(黑建规〔2023〕7号)有关规定、《关于印发〈哈尔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确定办法(试行)〉的通知》(哈房征综〔2011〕71号)第九条、第十条等相关规定,就平房镇曙光村遗留户集体土地征收项目协商选定资产评估机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2024年5月29日至2024年6月4日(公休日除外)期间,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组织被征收人在上述评估机构中通过协商方式选定1家评估机构承担本项目资产评估工作。
二、协商期间,区征收中心将上述3家评估机构相关资料和联系方式送达被征收人,被征收人可了解、咨询评估机构相关情况。
三、在协商期限内,经协商能够形成选择意见的,以该意见为准。协商不成的,对参与协商的评估机构进行抽签、摇号,最终产生1家评估机构。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平房区土地和房屋征收中心
2024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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