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房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来源:平房区残联时间:2023-04-24

一、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健康中国建设和新时代残疾人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残疾预防,有效减少和控制残疾发生、发展。

二、制定过程

依据《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黑龙江省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哈尔滨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哈尔滨市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在充分面向责任单位征求意见和建议后,履行程序,正式对外发布。

三、主要内容

到2025年,覆盖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的残疾预防政策体系进一步完善,全人群全生命周期残疾预防服务网络更加健全,全民残疾预防素养明显提升,遗传和发育、疾病、伤害等主要致残因素得到有效防控,残疾康复服务状况持续改善,残疾预防各项目标任务全面落实,主要指标达到国家、省、市控制水平。

(一)残疾预防意识提升行动。树立残疾预防人人有责的理念,加强全民残疾预防意识教育。提高政府部门、医疗卫生机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的残疾预防责任意识,明确各部门残疾预防的责任界限,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

(二)残疾预防知识普及行动。针对重点人群和主要致残因素,积极遴选、推介一批残疾预防科普读物,大力宣传国家发布的残疾预防核心知识,加强重点人群残疾预防知识普及。持续开展残疾预防日宣传教育活动,同时利用重大节日宣传节点,加强残疾预防知识专题宣传,提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力、实效性。

(三)出生缺陷和发育障碍致残防控行动。推进婚前保健,加强对遗传性疾病、 指定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的检查并提出医学意见,指导婚前医学检查服务机构科学优化婚前医学检查场所布局及服务流程,做好产前筛查、诊断,加强儿童早期筛查和早期干预。

(四)疾病致残防控行动。加强慢性病致残防控,建立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院、专病防治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慢性病防治中的分工协作、优 势互补的合作机制,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加强社会心理服务和精神疾病防治,构建社会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加强传染病及地方病致残防控。加强职业病致残防控。

(五)伤害致残防控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监督管理。加强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管理。加强儿童伤害和老年人跌倒致残防控。增强防灾减灾能力。加强农产品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保障饮用水安全和加强空气、噪声污染治理。

(六)康复服务促进行动。加强康复医疗服务,保障残疾人基本康复服务,加强长期照护服务,提升无障碍设施建设改造水平。

(七)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指导各街镇、各有关部门及单位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汇报,通报情况,开展调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开展监测评估。区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和有关单位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任务指标年度监测,及时收集、分 析相关任务落实情况的数据和信息,推动残疾预防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推进志愿者队伍专业化建设。按上级要求培养规定人数指导残疾人健身的社会体育指导员,进一步提升指导残疾人锻炼的能力和水平。做好宣传引导。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实施本行动计划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主要举措,帮助社会各界了解掌握核心内容,鼓励引导社会广泛参与、支持实施。

四、解读机构

牵头解读机构为哈尔滨市平房区残疾人联合会,联系电话:86813157

相关文件:《哈尔滨市平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平房区残疾预防行动计划(2022—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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