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道路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平房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时间:2024-03-20

依据《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道路运政数据清理工作的通知》。我局将开展道路运政数据清理工作。

清理原则:

《道路运输证》注销

道路货物运输车辆未按规定进行《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且超过180天的,车辆《道路运输证》有效期逾期超过180天,且未按规定申请换发的,我局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并予以公告。自公告发布之日起,7天后《道路运输证》将依规注销。

特此公告。

逾期180天未年审车辆

哈尔滨市平房区交通运输发展服务中心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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