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经开区暨平房区优化营商环境政策发布会(人社专场)

来源:平房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时间:2021-07-20

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次宣讲会重点宣传青年就业见习政策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政策,有针对性和实用性的帮助企业进一步了解、熟悉人社部门出台的以上两项惠企政策,提升公众知晓度,改善营商环境,帮助企业充分利用好这些政策,从而进一步发挥人社部门在服务经济发展、强化民生保障的重要作用。促进各项惠企政策落到实处,真正让企业受“普惠”、得“实惠”,解决人社惠企政策宣传和落实的“最后一公里”问题。

去年以来,平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作风优环境”,积极克服疫情带来的就业压力,全力推动企业就业创业优惠政策落地落细。一是实施见习补贴政策为企业助力,办理78家挂牌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的企业,增员519人,累计发放补贴108万元。二是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培训,累计培训2.6万人次,共计发放技能培训补贴2300万元,其中享受补贴的企业120余家。

就业见习是指有见习意愿的人员,在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进行短期全日制就业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提高工作能力,进而实现就业的一项公共服务活动。

一、青年就业见习补贴工作的基本介绍

(一)政策依据及适用对象

人事部、教育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防科工委联合印发《关于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制度的通知》(国人部发〔2006〕17号),要求各地开展就业见习工作,拓展和规范一批用人单位作为高校毕业生见习基地,组织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2009年人社部等7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印发三年百万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09]38号),对见习人员数量进行了具体部署,2018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文件,突破性提出:“将就业见习补贴范围由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扩展至16—24岁失业青年”。

见习对象有2个

1.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2.16-24周岁失业青年

(二)见习岗位及见习基地

人社部门确定青年就业见习单位,鼓励优先吸纳本地区具有一定行业代表性和社会影响力的企业为见习单位,充分挖掘见习岗位。见习岗位需符合青年实践能力提升需要,具有一定知识、技术、技能含量和业务内容,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措施和劳动安全卫生条件。人社部门指导见习单位与见习人员签订见习协议,明确见习期限、岗位职责、见习待遇、见习计划安排、双方权利义务、解除终止协议条件等。见习期限一般为3-12个月,具体可根据见习人员特点和岗位要求合理确定,依法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三)扶持补贴政策

为鼓励用人单位吸纳广大青年进行就业见习,对按规定开展就业见习任务的单位,按我市当年最低工资标准的50%给予就业见习补贴(暂定标准为每人每月930元)。见习期间,鼓励基地为见习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要求基地为就业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险。

二、办理程序

(一)见习基地的申报、认定

1.见习基地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的社会信誉,能持续提供相当数量且适合青年的见习岗位,拥有一定数量开展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

(2)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具备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和劳动保护条件,能为见习人员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条件,并按要求对就业见习进行有效管理;

(3)能够按规定为见习人员提供基本生活补助,并在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4)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2.符合条件的各类单位可向当地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成为见习基地。审批由市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或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采取集中受理的方式,根据单位申报材料和现场踏查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对认定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通过人社系统网站向社会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经公示无异议,下发认定文件并统一授予“哈尔滨市青年就业见习基地”牌匾,挂牌期限一般为3年。期满后,经考核合格且留用率达20%以上,可申请延期。

(二)补贴申报与拨付

就业见习补贴全程网上运行。每6个月见习基地通过“哈尔滨市就业网络管理系统”向所属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出就业见习补贴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经审核合格,由人社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支付到见习基地在银行开立的基本银行账户。

微信截图_20210720135956.jpg

二、职业技能提升培训补贴政策

(一)文件依据及培训范围

《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19号)规定,补贴对象为平房区(哈经开区)注册的各类企业的非管理岗位在职一线员工。

(二)培训形式

企业有培训能力可以自行开展培训,也可以委托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可以利用培训平台开展线上培训,也可以在确保防疫措施合格的情况下开展线下培训、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

线下培训需按《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19号)规定提供理论课全程录像、签到打卡等材料。

线上培训需采用与市人社局签订承诺书且已经完善培训功能的14家培训平台。企业和培训机构选择推荐的线上平台开展培训的,区人社部门将不再对平台资质进行审核。

(三)企业可申报培训补贴项目共6项:

1、企业职工转岗(岗前)培训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在岗职工转岗培训的,或企业新录用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人员且在劳动合同签订1年内开展岗前培训的,分别按照1500元/人、1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补贴,岗前培训原则上培训时间不少于30课时,转岗培训时间按照市人社局工种课时参考表制定。

2、企业职工岗位技能提升培训

对企业职工参加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000元/人、1500元/人、2000元/人、2500元/人、3000元/人培训补贴;对企业职工参加急需紧缺职业(工种)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培训的,分别给予企业1200元/人、1800元/人、2500元/人、3500元/人、4500元/人培训补贴。对开展高级工及以上本等级技术技能知识更新的培训,原则上补贴标准不高于同等级补贴标准的80%,培训时间按照市人社局工种课时参考表制定。

3、企业以工代训培训

对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车间等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吸纳贫困劳动力就业并开展以工代训的,以及参保企业吸纳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并开展以工代训的,给予上述生产经营主体和参保企业每人每月500元培训补贴,不足1个月的按实际开展天数计算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

4、企业职工岗位练兵

企业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原则上不少于30课时。(只开展线下培训,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

5、企业职工技能竞赛

企业组织开展技能竞赛活动的,给予企业1000元/人的培训补贴,原则上不少于30课时。(只开展线下培训,每班人数不超过60人。)

6、企业职工通用职业素质培训

企业组织在职职工开展工匠精神、安全消防、疫情防控等通用职业素质培训的,给予企业500元/人的培训补贴,原则上不少于15课时,参加人数不超过200人/次。

注:以上补贴标准采用线上线下结合,补贴金额按80%发放;完全采用线上培训,补贴金额按50%发放。

微信截图_20210720140005.jpg

(四)办理流程

1、平房区职业培训开班主体认定

培训主体分为培训机构与企业两类。

1、培训机构(技校):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社局或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

2、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提供本企业由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或行业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

(之前参加“以工代训”认定过的企业不用重复认定)

以上具有资质的培训开班主体可到平房区人社局办理开班培训申报。

2、培训开班申报。

培训主体开展培训前,登录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实名制管理系统注册(注册、开班及提供的材料等操作细则见“附件1平房区职业培训开班操作细则”),录入相关信息登记备案,提交开班申请。

同时将开班申请表、培训计划、人员名册、人员劳动合同等“19号文”规定的纸版材料,通过网络、传真、邮寄等方式上传区人社部门申报,经审核通过后方可开始培训。培训计划主要包括培训主体名称、培训对象、学员名册、培训课程、培训时长、培训平台和方式。

3、培训结业审核。

对于线上培训不能满足的培训课程,需在防疫合格的前提下及时组织线下集中培训,通过线下完成余下的理论课程和实训课程,并获得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培训合格证书),通过人社部门核准后,给予培训补贴。

全程开展线上培训的单位,开班和申请补贴时,在提交《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19号)规定的要件时,不再需要提供授课教师资质信息、相关教材资料以及理论授课全程视频资料。

微信截图_20210720140017.jpg

(五)培训补贴拨付。

培训补贴标准、资金申请、拨付程序和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支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黑财规审﹝2019﹞13号)、《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哈尔滨市职业技能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哈政办规〔2019〕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六)培训组织管理。

培训主体开展培训要全程管理并进行日常监督,保证培训真实性和培训效果。要留存培训考勤、考核记录和线上授课全程视频等数据资料,留存时间不少于三年,作为申请补贴的依据。

平房区人社局负责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管,对发现问题的单位责令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培训活动。对培训期间弄虚作假,涉嫌骗取培训补贴资金的单位,取消培训资格,不予拨付补贴款,拉进失信单位名单。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