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要求,现公布哈尔滨市平房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平房区企业和投资服务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规定,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
(一)主动公开
未制发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未进行政许可。未进行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
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
未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以“无事不扰、有求必应”为服务宗旨,通过线下走访、电话随访等方式了解企业的需求和问题,发挥综合部门的补位和协调作用,对企业的需求和问题及时获取,快速答复,取得服务实效。
(五)监督保障
进一步明确职责,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指定专人兼职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根据相关规定严格规范工作流程。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2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所进步,但仍未达到较高标准,主要问题:一是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二是信息更新不够及时。
(二)改进措施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确保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由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和核对,确保提供及时有效的公开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我局发出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信息费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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