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日期:2023-01-31 来源:平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访问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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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的规定,现公布平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银街3号,邮编:150060,联系电话:0451-86524195。

一、总体情况

为强化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由局长负责,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收集发布。形成了“局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了职责分明、分工合理、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在政务服务事项公开的推进过程中,我们讲求实效,根据我局的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服务事项公开工作水平。通过深入推进行政权力公开运行,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让群众享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在提升本区退役军人服务方面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公开

利用九街一镇网格群、哈尔滨市平房区退役军人公众号主动公开推送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以及我区有关现役、退役军人的活动及政策,例如推送优待证办理流程、优抚政策法规、企业招聘信息等方面内容,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关心关爱退役军人。

(二)依申请公开

2022年度我局未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未向申请人收取因信息公开申请而产生的复印和邮寄等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的原则,严格遵守信息保密审查制度,确保涉密信息不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密。不断深化和丰富公开内容,主动向社会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一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信息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各种工作动态信息,每季度及时地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档案馆工作,按照规范化要求做好政府信息送交工作。二是提高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水平。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确保做到“先审查,后公开”。

(五)监督保障

严格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及时准确公开我局履职过程中产生的政务信息,切实履行政务公开职责,动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公布最新退役军人相关政策制度和政策解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离上级和群众的要求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对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思想上没有引起足够重视,工作上缺乏主动性和积极性,有的甚至认为公开就是公布,公布了也就完事了,对群众的意见重视不够、研究不够;二是由于各退役军人服务站信息来源分散,信息收集发布及时性不够;三是政务事项服务网站普及推广不够。广大居民因长期习惯通过到社区、街道当面了解情况,导致政务公开网站的点击率还是较低。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

一是加大学习、宣传、培训,提升工作人员对于政务公开的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提高工作上主动性和积极性,重视、研究群众提出的意见,从办事者的角度出发,将整个办事流程详细告知退役军人,提高政务公开的质量。二是及时收集、发布各退役军人服务站反馈的信息,对照条例,进一步梳理我局办理的政务服务事项,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朝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三是将利用多种渠道公开政务,提高居民对我局相关政务信息的知晓率,规范公开内容,理顺工作机制,做好与区营商环境局的各项协调工作,落实好政务公开的各项要求。继续优化审批办事服务,对各项办事指南的公开进行进一步细化,加大“真公开”的力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2022年发出收费通知0件,实际收取金额0元。

年报下载:平房区退役军人事务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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