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哈尔滨市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平房区平房镇平房路3号,邮编:150066,联系电话:6501311。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镇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指定科室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员。同时,多次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条例》要点、精神,学习区政府有关信息网上公开的相关规定,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强对统计信息公开工作的考核督促,推动信息公开工作顺利开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坚持统筹谋划促责任强化。我镇结合统计工作实际,由便民服务中心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细化职责分工。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广泛公开统计信息,按照月度、季度、年度时点,及时上报,确保信息公开真实性、及时性。
(二)坚持示范带动促履职尽责。我镇在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专栏上已纳入政务服务事项29条,公布基本信息、扩展信息、申请材料、流程图、办理地点、收费信息、中介服务、审批结果、环节信息、常见问题等内容。发布26条信息,主要包括社会保障、政策支持、基本医疗卫生、劳动就业、扶贫脱贫等五类事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公告形式发布,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0年,主动公开政务服务信息26条。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2020年度我单位没有接到群众主动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目前没有发现应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而未予公开的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20年,本单位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五、存在问题及改进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为宣传主阵地,新渠道、新模式的运用不够广泛,社会公众对于政府工作知情、参与和监督需求未能及时满足。2021年我镇将继续按《条例》及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在做好平房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信息发布的同时,借助现场宣传活动、报刊专题等形式,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探索形式多样的信息宣传方式。
二是进一步严格信息公开制度。经常开展保密教育,加强对公开信息的审核力度,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时准确发布有关信息。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三是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的培训。组织相关工作人员深入学习、熟练掌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流程规范,提高信息公开业务水平,增强信息主动公开意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哈尔滨市平房区平房镇人民政府
2021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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