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哈尔滨市平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西路2号4楼,邮编:150060,电话:0451-86501236。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通过平房区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及其他便民渠道公开、发布各类政务信息,其中行政许可3795件,行政处罚119件,行政事业性收费5484.07万元。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3年我局处理群众申请政府信息公开51件,答复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1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由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对所公开事项内容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公开内容的合法、准确。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目前我局没有自建的政务信息平台,所使用的信息平台主要依托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政务信息公开。
(五)监督保障情况
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落实了领导机构和专职人员、工作措施和制度,局各科室及所属事业单位各司其职、相互配合,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政务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需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的答复专业性有待于提高。
(二)改进情况
2024年,平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坚持问题导向,努力补短板、强弱项,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明确公开的主体和范围,完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加强业务培训与交流,提高工作人员对政策法规的理解和把握能力,提高依申请公开答复的专业性,严把信息审核关,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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