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联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哈尔滨市平房区联谊街副1号,邮编:150066,联系电话:0451-86510812。
一、总体情况
2023年度,联盟街道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依法行政、以人为本,牢固树立依法治理为民执政的理念,完善相关办事程序,加强服务窗口作风建设,形成街道、社区全覆盖的政务公开和便民服务网络。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街坚持应公开尽公开的原则,通过公示栏、一次性告知单等方式公开了25项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流程、受理条件等内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完善健全登记、审核、办理等工作,严格依法依规办理申请,做好与申请人的沟通联系。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公开前通过内容审核校对,如出现不宜公开等情况及时纠正。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梳理完善了政务服务平台事项信息,加强政务微信公众号信息更新与互动交流。
(五)监督保障情况
认真对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完善信息公开审查制度,加强对公开信息的保密审查。2023年度没有因政务公开工作引起纠纷,没有政府信息公开复议诉讼等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街道处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多,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经验及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二)改进情况
认真学习《条例》,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让便民服务中心真正起到为民办事的便民的作用和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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