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房区新伟街道办事处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哈尔滨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与发布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发布《平房区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的电子版,可以通过平房区政府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查阅,其网址是www.hrbpf.gov.cn。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平房区新伟街道办事处办公室,地址:平房区新疆西路哈尔滨经济技术开发区高科技孵化中心B栋2单元,邮编:150060,电话:0451-86501948。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新伟街道2023年度没有出台规范性文件、行政法规、规章,也未处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无行政事业性收费。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新伟街道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深入推进依申请政府信息公开,精准规范答复申请,建立规范答复机制,进一步提升依申请公开办理质量。2023年新伟街道未接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与往年相比无变化。2023年因政府信息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0件,诉讼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街道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内部工作制度,协调推动本机关各内设机构加强政府信息管理工作,确保内容发布准确、语言表述规范、公开过程可查,更好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对于政府工作的监督、规范作用。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2023年,新伟街道加强政务公开平台建设,不断优化更新网站管理工作,强化服务效能,提升平台建设与公开内容契合度,便于信息发布和群众查阅。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3年,新伟街道严格按照区政府有关规定落实政务信息公开保障监督,符合上级相关要求,明确落实工作责任,严格审核发布内容,及时准确回复咨询,未因此产生投诉、举报、复议等各类纠纷。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息公开意识还需要进一步提高,公开的信息不够全面、不够及时。
(二)下一步工作举措
充分认识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转变思想观念,增强工作主动性和自觉性,组织各相关科室认真研究落实权责清单,并及时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信息处理费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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